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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生迟到就是违约
http://www.100md.com 2008年7月17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961期
     在门诊上班的医生,有的是门诊医生,有的是住院部医生。门诊部的医生迟到现象比较少,因为那是明显的劳动纪律问题。但是,住院部的专家因为种种原因的迟到现象比较普遍。这个问题应该引起重视。

    当然,医生的迟到是不允许的,但是因为病房工作而迟到是否允许呢?医院把门诊开起来,就是向社会提出了就医要约,哪个学科,哪个专家,什么职称,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医院都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告知,这些都成为医院和社会的合同条款内容,相当于给病人一张格式化合同。病人在门诊挂号后,这样的合同就正式形成了。如果这个专家,没有按照合同条款执行,那就是违约,迟到就是没有按照时间条款执行。当然了,这样的合同条款没有执行的话,目前还没有哪个病人去法院起诉医院,但是,病人感到医院服务不满意,专家不守诺,以后就不来这样的医院就医,不找这样的专家就诊。这是对医院和医生最大的无声的惩罚。

    许多医院和专家都重视诚信,我想不迟到可能就是最简单的、最重要的诚信。违背承诺,违反合同,这样的医院不受社会欢迎,这样的专家不受病人欢迎。无论是什么理由,如病房病人多、需要查房、病人要手术、忙着抢救、昨晚比较辛苦、外出学习开会等种种借口,却不能够弥补对病人服务的缺陷,由此最后都会形成对医院服务品质和医院社会品牌的伤害。

    当然,合同条款一般都有规定,就是在特殊情况下的违约不应受到惩罚。我们不排除病区专家的工作特殊性,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们的专家应该想方设法,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尽可能提前通知自己的门诊病人,使那些门诊病人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这是对病人和对自己的负责态度,也是降低病人抱怨的措施。, 百拇医药(吴 剑 福建省南平市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