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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也该出示健康证?
http://www.100md.com 2008年8月4日 《中国妇女报》 2008.08.04
     很多家政服务人员在上岗前都会遭遇诸多“尴尬”,如被雇主“品头论足”、“横挑眉毛竖挑眼”,反复询问身体是否健康,并且要求出示大医院开具的健康证等。平心而论,雇主要求家政服务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倒也无可非议。而家政服务人员都持证上岗了,但他们在雇主家工作期间的人身健康又有谁来保障呢?

    2个月前,武汉某家政公司的一名育婴员突然向公司提出调换雇主,因为雇主2个月大的孩子被查出丙肝某些指标呈阳性,育婴员担心自己被传染。该家政公司负责人表示,由于雇主是聘用方,家政公司和家政服务人员都不好要求他们体检,并提供无传染性疾病的证明。

    或许雇主们会振振有辞,咱们平时特讲卫生,家里也是窗明几净,一尘不染,又咋会有啥问题。可疾病这玩意有时候是来无影、去无踪的,不是说卫生习惯良好,家里干净就绝对没有患病几率的。若雇主家庭成员中任何一人有传染性疾病,恐怕家政服务人员的日子就不好过了,其又没有医生般的火眼金睛,更何况一些不太厚道的雇主还可能会刻意隐瞒疾病,若是这样家政服务人员染病的几率将大大增加。而其从业者大都家庭贫困,在医保这一块又几乎是空白,如此一来,其无疑将陷入困境中。

    因此雇主要求家政服务人员身体健康、持证上岗无可厚非,而家政服务人员希望雇主能出示健康证同样也是合情合理的,可现实生活中家政服务人员却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雇主对此要求不以为然,家政公司也是装聋作哑。为何会出现这样局面,或许在一些人的潜意识中:家政服务人员的地位是低人一等,有份事就不错了,哪能再有“非分之想”。家政服务人员为了饭碗也只有忍气吞声了。这实际上就是对家政服务人员正当权益的漠视,对这个行业的长远发展也是极为不利的。对此,有关方面应拿出切实举措,为家政服务人员撑起健康保护伞,如建立完善的相关行业准则,要求雇主聘用家政服务人员前出示健康证,对家政服务人员工作期间染病后医疗费用来源作出明确约定等,让家政人员能安心上岗。, http://www.100md.com(朱慧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