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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处方药 并非“保险药”
http://www.100md.com 2008年9月4日 《家庭保健报》 2008.09.04
     非处方药(OTC)虽然经过长期使用,安全可靠,但仍是药品。因此,其安全性是相对而言的,不是绝对保险的。

    非处方药只适合短期、适量服用

    如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在规定的剂量和疗程下极少发生不良反应,故绝大部分抗感冒药的复方制剂中均含有此成分,但如大量、长期使用,就会导致肾脏损害。不少患者片面认为对乙酰氨基酚是安全药、保险药,更有人为了迅速退热止痛,服用较大剂量的对乙酰氨基酚。有人不了解抗感冒药中多含有对乙酰氨基酚,同时服用2~3种含有此成分的抗感冒药,造成肝脏、肾脏损害。

    注意药物的双重身份

    有些药物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处方药,又是非处方药,区别在于剂型、适应症和疗程,不可相互混用。例如,布洛芬作为处方药,可在医师指导下用于抗炎、抗风湿;而作为非处方药,仅可用于解热镇痛,如症状未缓解,必须到医师处咨询。

    专家介绍,非处方药应用安全,是指在药品说明书的指导下,按规定剂量、规定疗程服用是安全的。如果在服用非处方药品时,随便加大服药剂量,或超过了OTC规定的疗程限度,又不遵守服药间隔时间,OTC就不是“保险药”。

    郑为,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