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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衰、抗皱?化妆品没那么神!
http://www.100md.com 2008年9月11日 《家庭保健报》 2008.09.11
     “抗衰老、抗皱、除螨”这些字眼几乎在化妆品的包装上随处可见,今后这些字眼将被视为违规。从9月1日起,《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开始实施。凡在包装上写有“抗皱”、“除螨”、“杀菌”、“激活细胞组织”等文字来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的化妆品,最高将被处1万元罚款。

    目前,几乎所有品牌的化妆品都有抗皱、抗衰老、抗敏感、控油、美白的宣传,同时,这也是销售人员的宣传重点。鉴于目前部分化妆品生产企业仍有一定数量的化妆品包装库存,为节约资源,国家质监总局决定,在2009年10月1日前生产加工的化妆品可继续用原有包装标识。

    此外,《规定》还要求,不管是进口还是国产的化妆品,不得标注夸大功能、虚假宣传、贬低同类产品、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那么究竟什么样的标识属于夸大功能、虚假宣传、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

    卫生部监督局发布的《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中就将夸大用语、明示或者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和效果语言以及医疗术语的范畴进行了明确界定,涉及用语多达180余条。其中特效、几个周期见效、特效蛋白、提高肌肤抗刺激、瘦脸、瘦身、抑制或阻断黑色素的形成、活化细胞再生功能、杀菌、抗菌、除螨、祛疤、去除体内毒素、治疗腋臭、体臭、美容治疗、防止黑斑、消除斑点、抗皱、有效刺激重要的细胞再生及新陈代谢等均属于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的用语。

    消费者认为,这个规定对于消费者的权益是一个保护,它可以通过标注有效成分引导和指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专家称,除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外,对于美容化妆品产业健康良性的发展,都可以起到促进作用。不过,百姓也有疑惑,部分人可能看不懂专业性较强的成分名称,即使实施全成分标注,怎么样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呢?

    《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首次明确了化妆品要在标识上标注全成分表,同时对化妆品标识的内容、形式以及企业承担的责任予以规范。标识内容方面,化妆品必须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以及产品的净含量,且必须标注在最小销售单元(包装)上,并明令禁止标识利用字体大小、色差或暗示性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有关负责人介绍,要求化妆品标注全部成分意义在于:一旦消费者在使用化妆品的过程中,出现过敏或不适的现象,相关部门便可以对照成分表,调查是否存在导致副作用的成分,以达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作用。

    另外,河南省中医院皮肤科主任医师刘爱民说,皮肤衰老是一个自然的过程,化妆品抗衰老可能是无效的。部分化妆品里面加一些药如维甲酸等,能起到一定抗皱功能,但是如果药量过大会刺激皮肤,使皮肤发红等。消费者要清楚,化妆品属于保健品,而“抗皱”、“除螨”是药品功能范畴。

    河南省人民医院皮肤科主任医师王豫平认为,化妆品里面的一些营养成分,可能会对皮肤产生一定滋养、保健作用,但是说化妆品可以“抗衰老”、“抗皱”没有科学依据。

    本报综合,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