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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协和医院应知应会集2006-3(第二版217页)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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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协和医院

    内科应知应会题集

    第二版

    2006-3

    目 录

    感染科 ―――――――――― 3- 12

    呼吸科 ―――――――――― 13- 51

    消化科 ―――――――――― 52- 69

    心内科 ―――――――――― 70-108

    肾内科 ―――――――――― 109-146

    免疫科 ―――――――――― 147-171

    血液科 ―――――――――― 172-185

    普内科 ―――――――――― 186-198

    肿化科 ―――――――――― 199-210

    内分泌 ―――――――――― 211-

    感染科

    1、传染病定义是什么?传染病的特征和预防要点是?

    传染病是由各种致病性的病原体引起的一组具有传染性的常见病、多发病可迅速传播造成流行。

    2、传染病的特征是什么?

    传染的过程必须有病原体、易感人群、和传播途径三个因素。有病原体,传染性、流行性、季节性、免疫性为其特征。传染病的预防包括管理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和保护易感人群3方面。

    3、医院感染的定义是什么?

    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住院期间获得而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一般入院48小时后发生的感染通常认为是医院感染。

    4、"未明热"(fever of unknown origin,FUO)的定义是什么?

    体温超过38℃,时间超过3周,经过门诊诊治1周或入院检查3天仍然没有明确原因的发热。目前FUO的病因主要还是感染性疾病,其次为风湿免疫病、肿瘤,其它原因包括内分泌代谢因素、药物甚至伪热。10%左右的病因尚无法明确。

    5、发热患者如何处理?

    (1)中低度发热,体温38.5℃以下,青壮年,一般可不予退热药物,嘱病人多饮水,观察体温变化。年老体弱者可予物理降温和较温和退热药物,如柴胡、泰诺林等,进食不佳者适当补液,以免虚脱。

    (2)高热,除取血培养外应及时退热,可视病人情况予物理降温及解热镇痛药,注意监测生命体征、出汗多者补液,注意尿量,防虚脱

    6、 抽血培养的适应征和时机是什么?

    病因未明的中高度发热者均应取血培养,在病人畏寒寒颤时取为佳,取血间隔1小时以上,共取3次,每次尽量从不同部位取血;怀疑感染性心内膜炎者可以不论体温情况,每隔1小时取血1次,连续取3次后可开始经验性治疗。一般在应用抗生素前取血,每次需氧、厌氧各取1瓶,每瓶5-8毫升。怀疑真菌或特殊菌者,与细菌室联系作特殊培养,延长培养时间。对已经应用抗生素的病人,如果情况允许可停药24-48小时后取血,否则可使用含活性炭培养瓶。

    7、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征是什么?

    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8、如何选择抗菌药物的种类?

    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或耐药,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 (以下简称药敏)的结果而定。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9、抗菌药物的剂量是多大?

    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治疗重症感染(如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等)和抗菌药物不易达到的部位的感染(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抗菌药物剂量宜较大(治疗剂量范围高限);而治疗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时,由于多数药物尿药浓度远高于血药浓度,则可应用较小剂量(治疗剂量范围低限)。

    10、抗菌药物的给药途径如何决定?

    轻症感染可接受口服给药者,应选用口服吸收完全的抗菌药物,不必采用静脉或肌内注射给药。重症感染、全身性感染患者初始治疗应予静脉给药,以确保药效;病情好转能口服时应及早转为口服给药。

    11、抗菌药物能局部使用吗?

    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宜尽量避免:皮肤黏膜局部应用抗菌药物后,很少被吸收,在感染部位不能达到有效浓度,反易引起过敏反应或导致耐药菌产生,因此治疗全身性感染或脏器感染时应避免局部应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只限于少数情况,例如全身给药后在感染部位难以达到治疗浓度时可加用局部给药作为辅助治疗。此情况见于治疗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时某些药物可同时鞘内给药;包裹性厚壁脓肿脓腔内注入抗菌药物以及眼科感染的局部用药等。某些皮肤表层及口腔、阴道等黏膜表面的感染可采用抗菌药物局部应用或外用,但应避免将主要供全身应用的品种作局部用药。局部用药宜采用刺激性小、不易吸收、不易导致耐药性和不易致过敏反应的杀菌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易产生过敏反应的药物不可局部应用。氨基糖苷类等耳毒性药不可局部滴耳。

    12、抗菌药物给药次数是多少?

    为保证药物在体内能最大地发挥药效,杀灭感染灶病原菌,应根据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相结合的原则给药。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红霉素、克林霉素等消除半衰期短者,应一日多次给药。氟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等可一日给药一次(重症感染者例外)。

    13、抗菌药物的疗程是多长?

    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特殊情况,妥善处理。但是,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布鲁菌病、骨髓炎、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深部真菌病、结核病等需较长的疗程方能彻底治愈,并防止复发。

    14、联合用药的指征是什么?

    病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种或2种以上病原菌感染;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 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病; 由于药物协同抗菌作用,联合用药时应将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剂量减少,如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联合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前者的剂量可适当减少,从而减少其毒性反应。

    15、内科及儿科预防用药的原则是什么?

    (1)用于预防一种或两种特定病原菌入侵体内引起的感染,可能有效;如目的在于防止任何细菌入侵,则往往无效。

    (2)预防在一段时间内发生的感染可能有效;长期预防用药,常不能达到目的。

    (3)患者原发疾病可以治愈或缓解者,预防用药可能有效。原发疾病不能治愈或缓解者(如免疫缺陷者),预防用药应尽量不用或少用。对免疫缺陷患者,宜严密观察其病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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