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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对新教师实行导师制培养
http://www.100md.com 2008年9月19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997期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近日,为尽快提高新教师的业务素质,使他们早日成为教学战线上的主力队员,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中医系举行了2008年新教师拜师仪式,6位新教师和6位指导教师结成师徒关系,并确定了新教师的成长目标和指导教师的责任义务。

    为保证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的可持续发展,继承老教师在教学和科研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发扬该校严要求、重实践的优良传统,建设一支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兼备的高水平的青年教师队伍,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自2000年开始对新教师实行导师制培养,期望通过导师的言传身教,提高新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缩短新教师的成长过程,使其很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新教师均需接受导师的指导和校系两级的考核,凡未接受导师指导和考核不合格者,就不能担任主讲工作。

    多年的实践证明,对新教师实行导师制培养,是充分发挥骨干教师、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尤其是帮助新教师尽早过好教学关,缩短新教师的成长过程,提高新教师的素质的有效措施。 (祝建材),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