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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严打医师考试作弊
http://www.100md.com 2008年9月26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3001期
     今年湖北省加大对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共33人因违纪受到处理。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还透露,从今年起,凡参与有组织作弊的,或者在考试区域利用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发送试题答案、试卷内容的考生,除了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外,将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9月21日《长江商报》)

    近年各地执业医师考试作弊屡有发现,其中以使用新型电子产品作弊现象最为多见。这种破坏考试正常秩序的现象已严重威胁到考试安全和公平,因其使一些达不到医师资格的考生混入医师队伍,影响医师队伍质量,导致极大的医疗安全隐患,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也严重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形象。但是,目前来看,打击医师考试作弊,还缺乏特别有效的手段,打击的力度也欠缺。

    一是处理较轻,难以产生足够的威慑性。为了防止医师考试作弊现象发生,各地都加强了监考,优化了监考设施,这对于减少作弊、及时发现作弊行为,是必要的和有效的。可是,不少地方在查处时,却人性化有余,制裁性不足。比如,有的只是以内部文件的形式通报批评,有的只是取消当年的考试资格。此类处罚措施,都难以形成强有力的威慑性,使得作弊的风险成本不高。

    二是缺乏统一的、权威性的惩处规定。尽管医师考试作弊行为,已经严重地威胁到了医师考试的安全和公平,造成极大的医疗安全隐患,但对医师考试作弊的法律性惩处规定,目前还是空白。去年湖北省卫生厅接到举报,一作弊团伙为多名考生提供作弊服务,替考执业助理医师收费3000元,替考执业医师收费6000元,随即孝感、荆州、武汉等地都抓获了作弊团伙,但由于没有相关处罚条款,公关机关最后只得放人。显然,制定、出台有效的处罚法律依据,对打击医师考试作弊行为来说,已经显得尤为紧迫。

    因此,为了严肃医师考试纪律,遏制作弊行为,必须加大打击作弊行为的力度,制定相关的法律规定,使作弊者难以逃脱制裁。, 百拇医药(张铁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