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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液速度不能擅自调
http://www.100md.com 2008年12月2日 《家庭保健报》 2008.12.02
     静脉输液是一项十分严格的专业化技术操作,需要由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护士完成。输液速度应根据患者年龄、病情、输液总量、输液目的和药物性质等多方面情况来确定。一般成年人输液速度在40~60滴/分钟,儿童、老年人输液速度不宜超过20~40滴/分钟。若患者出现异常反应,要及时请医生处理。

    以下几种情况一定要放慢输液速度:有严重的心肺疾病和肾脏功能欠佳的患者;患者输液量少,药物浓度高;患者输液中有抗菌类药物,如万古霉素、克林霉素以及喹诺酮类药物;静滴硝酸甘油等血管扩张剂时,大概每分钟10~20滴左右,而且要按血管扩张剂常规护理。

    当然,也不是输液速度越慢越好,有时则要根据病情加快输液速度。比如,对于因腹泻、呕吐、出血、烧伤等脱水严重甚至出现休克的患者,输液速度宜快,以尽快增加血量,使病情好转。静脉输液的速度需由专业医护人员调整,患者和家属切不可自行随意调整,以免出现意外。

    郑义 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门诊部主任 李陕区,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