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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惩罚性赔偿制度之比较(上)
http://www.100md.com 2008年12月6日 《中国医药报》 2008.12.06
     法苑传真

    常山 出台违法企业记分管理办法

    丰县 推行“首席办案人”制度临沭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确保公众用药安全,近日,浙江省常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出台了《常山县药品零售企业药械监督检查记分管理办法》。

    该办法从许可证核定项目执行情况、从业人员工作情况、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其他情况五个方面,规定对药品零售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除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外,还应依据企业违法程度予以相应的记分,以1年为时限进行累积。根据企业年度积分情况,监管部门将分别给予加强监督检查频率、重新接受法律法规培训、纳入不良行为记录、通报批评、依法实施从重处罚直至吊销许可证等处理。(山讯)

    丰县 推行“首席办案人”制度

    本报讯 今年以来,江苏省丰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打破以往案件均由科室负责人作为案件负责人、经验丰富的办案稽查能手作为具体办案人员的做法,在执法办案中推行“首席办案人” 制度,收到良好效果。

    该局对执法中发现的违法案件,根据案件的首次发现人、案件的难易程度、执法人员手头案件数量以及各自专长,由分管局长确定“首席办案人”;“首席办案人”为新人的,安排一名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老稽查”协助其办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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