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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743719
构建案件内部质量管理模式的探究
http://www.100md.com 2008年12月6日 《中国医药报》 2008.12.06
     □福建省东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林春珍 黄喜祖

    在食品药品监管过程中,随着稽查力度的加强,稽查执法人员手中的权力有可能随着各种诱惑而异化,滥用执法权的情况有可能发生。作为行政执法部门,有必要强化案件质量意识,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规范意识。因此,探究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案件内部质量管理模式,强化案件质量的监控,将从机制上有效防止执法权的滥用。

    根据现代管理学和控制论的基本原理,在实施管理过程中,目标管理、量化管理、绩效管理等管理过程和形式,仅仅是管理的一种手段,并非管理目的;而质量管理,才是管理的核心和本质。笔者试图从管理学和控制论的基本原理入手,结合食品药品稽查案件自身的特点,谈一些个人体会。

    一、组建质量监管小组,为规范管理提供质量保障

    成立案件质量监管小组,它不是领导指挥机构,而是案件质量监管的中心枢纽。它既是稽查案件实施监测管理的中心,也是局长(局党组)联系办案人员的主要桥梁。质量监管小组的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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