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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癫痫药应用有讲究
http://www.100md.com 2009年2月10日 《中国医药报》 2009.02.10
     当前,不少患者在抗癫痫药物的应用方面存在误区,由未按医嘱服够剂量导致的癫痫复发、由突然停药引起的癫痫持续状态十分常见。有的患者在服药一段时间后,以为疾病已经控制便自行停药,此后癫痫复发即使再服用原药量,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很好地控制发作。栾国明指出,不规律服药是不能控制癫痫发作的主要原因,有学者认为完全不服药比不规律服药或许还要安全。癫痫有其自身发展规律,治疗用药必须系统、完整。

    一般来说,抗癫痫药用量开始宜小,逐渐调整至既能控制发作又不产生中毒反应为宜;此后必须长期、不间断、定时、定量服用,在休止期也不能间断服药,至少要服用2~3年,有时需3~4年甚至更长时间,直至发作已完全控制方可逐渐减药;停药一般要求在半年内逐渐完成。如服用苯妥英钠0.1克,每日3次,发作已控制,服用2~3年,可改服0.1克,每日2次,再继续若干月,如无发作方可停药。

    患者想服用中药或伴发其他疾病时,一般也应征得医生同意才可以改变治疗方案。有时白天忘记服药,可在晚间补足,使每日剂量保持恒定,以维持稳定有效的血药浓度。部分患者可根据发作情况决定服药时间和次数。若仅在夜晚发作,则可在每天晚间睡前给药1次;如仅在白天发作1次,则可早晨服药1次。女性病人在月经期发作或发作频繁,应在此期间多给些药物。个别病人发作频繁,亦可每次服药。总之,在没有摸清发作规律之前,以每日3次服药为宜。适合的次数和剂量因人而异,是逐渐摸索得来的。

    另外,某种抗癫痫药经过一段时间观察确认无效就需要更换药物。更换的方法是维持原来用的药物,逐渐地增加新药,在达到治疗剂量或达到治疗血药浓度后,将原抗癫痫药物逐渐减量至停用。

    在治疗过程中,医生、家属、病人均应密切配合观察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和毒性反应。除家属和医生的临床观察外,还应注意定期(至少每3个月一次)复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钙、血磷以及凝血功能等,有条件的还应定期做药物浓度测量。

    按常规剂量应用抗癫痫药一般是比较安全的,不良反应多较轻微而可逆。但由于患者对药物的耐受程度差异很大,少数患者可能出现不良反应。不良反应轻者不要急于停药,应观察一段时间,如症状不消失或加重可减少剂量,一般即可恢复。但若出现剥脱性皮炎或造血功能障碍(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及肝、肾损伤和精神障碍者,应立即停药,并进行对症治疗。,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