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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症需长期服药吗
http://www.100md.com 2009年2月19日 医药经济报
    精神分裂症经过积极有效的治疗,近期疗效还是不错的。初次发病者,经正规治疗后,大约有80%以上的病员可以重返工作岗位。但是,该病复发率很高,如果任其发展,约40%的病人在一年内复发,四分之三的病人在三年内复发。因此,预防复发十分重要。

    由于精神分裂症的确切病因还不清楚,所以预防复发的措施是综合性的,其中药物维持治疗是最重要的一条。有人曾将出院的精神分裂症病人分成两组:一组继续服药,一组不再服药,其它条件全部相同。以后比较了他们的复发情况,发现继续服药组的复发率还不到停止服药组复发率的一半,而且即使有复发,症状也较轻,容易控制。因此,继续服药十分必要。

    一般认为,继续服药的每日剂量是急性期治疗剂量的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一,如果剂量不太大,可以每天晚上临睡前服药一次。但各人的情况不同,需要维持的剂量及给药次数也不一样。所以,最好叮嘱患者定时去医院随访,在专科医师指导下进行治疗。

    维持用药的时间因人而异,由于病情缓解后的2~3年内复发机会最大,所以,一般主张至少维持用药2~3年。如果2~3年内情况良好,没有任何反复,可试行逐渐停药观察。如在维持治疗阶段内病情不够稳定,有波动,则应在医师指导下将药物剂量增大,待症状消失后再减至维持剂量。而维持用药的时间则需相应延长,从复发控制起再继续用药2~3年。, 百拇医药(文 邱吉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