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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症”下药并非都可取
http://www.100md.com 2009年3月3日 《中国医药报》 2009.03.03
     □祝建材

    对症下药就是针对病情选择用药,这是治愈疾病的关键,但对症下药要求对病情的诊断必须准确,如果在病因不明确的前提下,盲目地对症下药,常会掩盖疾病的实质,造成误诊、误治。此外,很多疾病的症状是人体自卫防御功能的一种反应,过早对症下药等于闭门留寇,反而对身体不利。盲目对症下药一般存在于如下几种情况中。

    发热用退热药 发热是许多疾病常见的症状之一,发热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是对致病因素的一种适应性反应,是一种抗病措施。发热时白细胞吞噬细菌机能增强,人体具有一定的反应能力和抵御能力。如果在发热开始时就投以退热药,不仅对机体不利,对疾病治疗也不利。如患伤寒时用退热剂,可加速及加重肠壁淋巴组织的坏死;患流行性出血热早期用退热药,可加重病情。但是另一方面,发热超过一定程度,就会严重影响人体代谢,引起消化功能、中枢神经系统紊乱,超过40℃可引起脏器细胞损害甚至危及生命。因此,当体温超过39℃时,应该立即采取退热措施。

    咳嗽用止咳药 咳嗽可将气管内的痰及异物排出体外,是一种保护性反射,对炎症分泌物及异物排出有积极作用。如果一发生咳嗽就投以止咳药物,特别是使用中枢性止咳药,则不利于炎症的消除。

    腹泻用止泻药 腹泻主要是肠运动和分泌功能失调,多由细菌或病毒感染、饮食不洁、食物中毒所致。开始时腹泻是一种保护性反应,这种腹泻会将有毒和刺激性物质排出体外,如发生食物中毒、急性肠炎、痢疾等,机体通过腹泻可将毒素、污染废物排出体外。如果一出现腹泻马上就用止泻药,等于闭门留寇,反而对身体不利。

    腹痛用止痛药 腹痛是一种很常见的症状,但其原因常很复杂。在许多情况下,腹痛是腹部疾患的主要或惟一症状,医师要依赖疼痛的部位、性质、部位变化和疼痛发展过程中脏器的功能症状等观察与诊断病情。如果过早使用止痛药物,疼痛会因药物的作用而消失,最终掩盖引起疼痛的疾病的临床表现。胃和十二指肠溃疡病、肠梗阻、胆石症、胆囊炎、阑尾炎等急腹症都以腹痛为主要表现,应用止痛药物可使病痛缓解,但炎症仍然存在并可能发生脏器穿孔、腹膜炎等。因此,切不可一有腹痛就用止痛剂,以免掩盖病情,引起合并症。

    呕吐用止吐药 呕吐常是机体的一种保护性措施,如某些对胃有刺激性的物质、有毒或有害物质、变质的食品、有害的微生物及毒素等进入胃内,均可引起呕吐,人体借此动作可将有害物质排出。若此时采用止吐药物,不但不利于有害物质排出,而且会使其滞留体内。若频繁的呕吐致人脱水、电解质紊乱,这时则应投以止吐药,并应补液纠正水和电解质的紊乱。

    失眠用安眠药 失眠大多数由于心理、习惯因素造成,所以不要养成依靠服安眠药来治失眠的习惯。,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