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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杀纳入公共危机管理
http://www.100md.com 2009年3月13日 《生命时报》 2009.03.13
     全国政协委员、华东理工大学教授蓝闽波

    我国目前处于社会转型期,每年至少有25万人自杀,200万人自杀未遂,每年自杀死亡人数约占全球的1/4。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的调查分析显示,自杀已经成为15—34岁人群的首位死因。到目前为止,自杀是中国第五位重要的死亡原因,已经成为中国一个极其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

    心理健康和精神救助不仅是医学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所以要防止自杀的发生,就需要全社会的努力,需要建立完善的社会救助和社会干预体系。

    为此,我建议,要把社会心理危机管理纳入国家公共危机管理体系之中,政府设置公益性心理社会救助电话和网站;建立国家一级自杀防御协调组织,各地建立危机干预或自杀预防中心,对于发现有突发心理恶性事件可能的人群,建立保密性的跟踪档案,建立由120、110、心理专业机构、社会公益性心理救助组织组成的及时干预平台和应急联动机制;以学校为主体,在全社会加强心理健康和生命教育与宣传的力度,包括生活技能训练。▲

    (本版文章由本报赴会记者田野、江大红现场采访报道),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