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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744027
废弃物处理的操作规程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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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弃物处理的操作规程

    1范围:实验室生活废弃物和医用生物污染废弃物:

    2、 负责人负责人:**********:**********

    3、处理程序: :

    (1) 室长应对本室工作人员讲明本程序在预防交叉、实验室污染及切断传播途径中的重要性,并严格要求执行;

    (2) 实验室所有垃圾,装入专用污染物袋内,各区备有:生活垃圾袋 (黑色) 及生物污染垃圾袋 (黄色)。使用过的一次性消耗品 (如试管、板条、培养瓶、 吸头等),先放入 2000mg/L 含有效氯 溶液中浸泡 2-4 个小时后,再放入黄色垃圾袋内,使用过的手套直接放入黄色垃圾袋内交医院集中处理;

    (3)夹取标本的工具,如钳、镊、吸管等,用后均应消毒清洁;

    (4) 废弃的培养物及容器装入黄色塑料袋封闭,交医院污染物处理中心集中处理;

    (5) 盛标本的容器,若为一次性使用的纸制容器及外面包被的废纸,放入污染物袋交医院处理,对可再使用的玻璃、塑料或搪瓷容器,加入2000mg/L 含有效氯溶液浸泡2-4 小时,消毒液每日更换,消毒后用洗涤剂及流水冲洗;

    (6)日常生活垃圾如纸屑等按一般垃圾交医院处理。

    (7) 对阳性标本培养基用 5000mg/L 含有效氯消毒8 中浸泡 2-4 个小时后,再放入黄色垃圾袋内。所有不再需要的样本、培养物和其他生物性材料应弃置于专门设计的、专用的和有标记的危险废弃物的容器内。生物废弃物容器的充满量不能超过其设计容量。利器(包括针头、小刀、金属和玻璃等)应直接弃置于耐扎容器内。实验室管理层应确保由经过适当培训的人员使用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和设备处 理危险废弃物。不允许积存垃圾和实验室废弃物。已装满的容器应定期运走。在去污染或最终处置之前,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方,通常在实验室区内。所有弃置的实验室生物样本、培养物和被污染的废弃物在从实验室中取走之前,应使其达到生物学安全。生物学安全可通过高压消毒处理或其他被承认的技术达到。

    实验室废弃物应置于适当的密封且防漏容器中安全运出实验室。 有害气体、气溶胶、污水、废液应经适当的无害化处理后排放,应符合国家相关的要求。 动物尸体和组织的处置和焚化应符合国家相关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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