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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注射剂的规范使用
http://www.100md.com 2009年3月26日 医药经济报
    除了某些批次中药注射剂生产过程和运输存储过程中质量控制不当,临床用药不合理、不规范是造成中药注射剂不良事件的另一主要原因。

    目前中药注射剂不合理应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西医和基层医生缺乏中药注射剂使用知识,没掌握适应证,盲目地按病名或症状用药而导致事故发生。二是不按照说明书用药,没有注意说明书中的注意事项。三是对于中医基本理论不了解,诊断用药不正确而导致用错药。四是同类药物多种并开、超剂量用药和延长用药时间。五是中西药不合理的合用。据笔者了解,除患者要求和个别医生因经济利益等原因,开了一些不合理的药物外,绝大多数的中药注射剂是由缺乏中医药知识的西医师开出的,存在明显的不合理用药问题。

    《处方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性质、功能、任务,制定药品处方集。

    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药师也可在中药注射剂的合理应用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如由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药师在审核处方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当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笔者认为,一方面提高中药注射剂产品质量的控制水平,对现有的部分注射剂品种开展上市后再评价工作;一方面对生产、包装、运输、临床应用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杜绝上述环节可能存在的隐患,尤其要开展规范使用中药注射剂的继续教育工作,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 http://www.100md.com(文 李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