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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076978
烟草框架公约(节选) (2003)
http://www.100md.com 2009年5月4日 中国健康教育中心社区指导中心
     前言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WHO FCTC)是在世界卫生组织主持下谈判制定的第一份条约。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是一份以证据为基础的条约,它重申所有人民享有最高健康水平的权利。

    序言

    本公约缔约方,决心优先考虑其保护公众健康的权利,认识到烟草的广泛流行是一个对公众健康具有严重后果的全球性问题,呼吁所有国家就有效、适宜和综合的国际应对措施开展尽可能广泛的国际合作,虑及国际社会关于烟草消费和接触烟草烟雾对全世界健康、社会、经济和环境造成的破坏性后果的关注,严重关注全世界,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卷烟和其他烟草制品消费和生产的增加,以及它对家庭、穷人和国家卫生系统造成的负担,认识到科学证据明确确定了烟草消费和接触烟草烟雾会造成死亡、疾病和残疾,以及接触烟草烟雾和以其他方式使用烟草制品与发生烟草相关疾病之间有一段时间间隔,还认识到卷烟和某些其他烟草制品经过精心加工,籍以引起和维持对烟草的依赖,它们所含的许多化合物和它们所产生的烟雾具有药理活性、毒性、致突变性和致癌性,并且在主要国际疾病分类中将烟草依赖单独分类为一种疾病,承认存在着明确的科学证据,表明孕妇接触烟草烟雾是儿童健康和发育的不利条件,深切关注全世界的儿童和青少年吸烟和其他形式烟草消费的增加,特别是开始吸烟的年龄愈来愈小,震惊于全世界妇女和少女吸烟及其他形式烟草制品消费的增加;铭记妇女需充分参与各级决策和实施工作,并铭记需要有性别针对性的烟草控制战略,深切关注土著居民吸烟和其他形式烟草消费处于高水平。

    第12 条 教育、交流、培训和公众意识

    每一缔约方应酌情利用现有一切交流手段,促进和加强公众对烟草控制问题的认识。为此目的,每一缔约方应采取和实行有效的立法、实施、行政或其他措施以促进:(a) 广泛获得有关烟草消费和接触烟草烟雾对健康危害,包括成瘾性的有效综合的教育和公众意识规划;(b) 有关烟草消费和接触烟草烟雾对健康的危害,以及第14.2 条所述的戒烟和无烟生活方式的益处的公众意识;(c) 公众根据国家法律获得与本公约目标有关的关于烟草业的广泛信息;(d) 针对诸如卫生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媒体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决策者、行政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有关烟草控制的有效适宜的培训或宣传和情况介绍规划;(e) 与烟草业无隶属关系的公立和私立机构以及非政府组织在制定和实施部门间烟草控制规划和战略方面的意识和参与;以及(f) 有关烟草生产和消费对健康、经济和环境的不利后果信息的公众意识和获得。

    制定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目的是应对目前烟草流行的全球化。具有跨国影响的多种复杂因素促进了烟草流行的扩散,其中包括贸易自由化,外国直接投资以及其它活动,如全球市场营销,跨国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以及假冒和走私卷烟的国际流动。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是一项以证据为基础的条约,它重申全体人民享有最高健康水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