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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发挥政府扶持作用 ——一论贯彻落实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http://www.100md.com 2009年5月15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3122期
     《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了,如何贯彻落实好意见内容摆在了各级政府部门面前。意见要求“坚持发挥政府扶持作用”,赋予各级政府部门领导和动员各方面力量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治责任。

    意见的重点在“扶持”。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尽管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取得显著成就,但随着经济全球化、科技进步和现代医学的快速发展,仍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不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因此,必须加以扶持,促进发展。

    比如,中医药特色优势逐渐淡化,服务领域趋于萎缩;老中医药专家很多学术思想和经验得不到传承,一些特色诊疗技术、方法濒临失传,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创新不足;中医中药发展不协调,野生中药资源破坏严重;中医药发展基础条件差;人才匮乏。

    既为“扶持”,各级政府部门就要针对上述问题,对照意见要求,拿出切实措施,负起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责任,把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真正“扶”中医药一把。

    各级政府部门要把中医药事业发展纳入规划,逐步增加投入,重点支持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以及中医药人才培养。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支持中医药事业。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各医保定点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品种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按照中西药并重的原则,合理确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中药品种。

    积极推进中医药立法进程。完善中医药专利审查标准和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研究制定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名录,逐步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的专门制度。加强中药道地药材的原产地保护工作,将道地药材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优势。按照中医药的自身特点和规律管理中医药。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建设,并向国际标准转化。

    特别要加强地方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强化管理职能,提高管理水平,为发展中医药事业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当前,省级及以下的中医药管理机构不健全,致使党中央、国务院的中医药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在基层得不到全面贯彻和有效落实,严重制约着中医药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各级政府对此要高度重视,着力建立健全地方各级中医药管理机构,确保政令畅通。

    中医药事业关系人民群众健康、中华文化弘扬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地区、各部门是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这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动员各方力量,全面加强中医药工作,推进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http://www.100md.com(本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