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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规则扭曲医与药
http://www.100md.com 2009年6月29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3146期
     据报道,在医药代表何青(化名)看来,江苏省人民医院“艾滋门”风波,揭开了“医药”之间的“潜规则”:在“医和药”之间,处于买方市场的医方占有绝对的主动地位。为了能让自己代理的药品走进医院,千方百计“取悦”有药品采购权的院长和药剂科主任以及有采购药品建议权的临床主任、有处方权的医生,成为医药代表们热衷的事情。一般药品购销的利润分配,给医院的除了15%的利润外,还有20%的返利,再加上给医生20%的扣点,占了大部分利润空间,剩下的由代理商、医药批发企业和医药代表来分配。

    无处不在的“潜规则”,正像是无孔不入的病毒病菌,时常向社会肌体发起悄然却又猛烈的侵袭。很不幸,就连以治病救人为宗旨的医药界也没能逃过此类“病毒”的感染。笔者认为,何青所披露的内幕不会是无中生有的杜撰,潜规则对医疗和医药界的大举入侵,正是长期以来医药界腐败之风肃而不清的症结所在。

    “明规则”总是与“潜规则”相悖的。法律、法规以及包括职业道德在内的道德规范,都是明文规定、公开颁布的,或者是社会倡导、尽人皆知的,如果社会的每一位成员都自觉遵守,那么整个社会也就高度文明、高度规范了。可惜,现在总有一些人为了一己或小团体的利益而不按照明规则行事,而另外奉行一套虽提不上台面却私下里十分流行的潜规则。于是,违法乱纪之事不断滋生,唯利是图之人有机可乘,给这个社会增添诸多不和谐的景象。医药之间的“潜规则”使药价过高,使医患矛盾加深。笔者认为,只有让“明规则”明朗出来,才能令潜规则没有畅行之道。(吴之如 图/文),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