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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法而治”岂止是消极
http://www.100md.com 2009年7月23日 当代健康报 2009.07.23
     ◎宋桂芳

    媒体报道说:一个正常人,面临着随时被别有用心者送进精神病院的可能,且求助无门。深圳女子邹宜均,就这样被与她有利益冲突的母亲和哥哥送进了白云心理医院;广州千万富翁何锦荣则被与他有利益纠纷的妻子送进了广州市脑科医院。山东新泰农民孙法武赴京上访时,被镇政府抓回送进精神病院20余日,签下不再上访的保证书后被放出。这些显然不是孤案。乱收治竟至此般境地。于是,大家惯性地期待着《精神卫生法》早日面世。据说此法已历经24年共十次修改,专业人士还说,对强制住院的“准精神病人”,医生诊断后会多出一道复核程序,对病情做全方位鉴定,以免因诊断不当或其他原因导致正常人住进“疯人院”。

    于是,谁来复核就成为关键。精神病院之所以比较“疯狂”,不在于审核程序上的技术问题,而在于其强制权限过大,缺乏有效监督。对于“被送治”者没有独立第三方的公平确诊,在精神病院也有创收压力的现实下,正常人被剥夺人身自由住进医院也就不足为怪了。

    这些问题不是靠一部法律就能解决得了的。假设新法年底还不出台,我们是不是对精神病院乱收治正常人依然没有办法?专家学者对我国精神病院乱收治现象研究考察多年,既然一个个“冤假错案”触目惊心,难道都只能等待立法,就别无他法吗?要知道,在这期间,为法制不健全、制度不规范而支付沉默成本的,是一个个健康正常的公民的权利与自由!

    按理说,精神病院应该是最人文、最温情的地方,遗憾的是,精神病院却是这样。明明知道精神病院有了问题,也知道问题在哪里,却只出来祈祷“待法而治”,这已经不是简单的消极两字可以评说!,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