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碘不能过量也不可或缺
http://www.100md.com 2009年8月14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3173期
     编者按:自1994年以来,国家实施全民补碘政策,至今已15年。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一些地区的临床医生反映,甲状腺疾病发病呈上升趋势。有专家呼吁,停止对食盐进行国家的强制加碘,应该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加碘。那么,甲状腺病人增多是否真因“全民补碘”所致?加碘盐,我们到底应该怎样吃?

    碘是人体中必备的一种微量元素。缺乏碘,会导致甲状腺激素合成分泌或生理效应不足,导致甲状腺肿大。

    食用加碘盐是国策

    中国一度是世界上缺碘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有7亿多人口缺碘,曾占到世界碘缺乏病人群的40%。

    中国疾控中心传染病所国家碘缺乏病参照实验室李素梅研究员认为,早在上个世纪60~80年代,我国调查证实,全国31个省(区、市)普遍为外环境碘缺乏地区,包括上海在内。由于膳食营养素的弥补,因此没有构成碘缺乏病流行,但人们处于轻度碘营养不足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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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据残联估计,由于缺碘导致的智力低下人群,占智力残疾人群的80%,除此之外,碘缺乏造成智力和体能的丢失,则更为严重。根据国内相关研究数据显示,在甲状腺肿流行区,儿童的智商比非流行区低10%~15%。可见,碘缺乏病是一个严重影响我国国民健康素质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公共卫生问题。

    而食盐加碘是防治碘缺乏病最安全、最经济、最有效的一种方法。加碘盐就是以普通食盐为载体加入一定量的碘酸钾,经混合均匀制作而成的食盐。它既有盐的物理化学性质也有碘的物理化学性质。长期食用加碘盐可同时起到补充人体必备的元素和健身、防病、治病的作用。

    因此,1994年,国家开始提出“全部食用盐加碘”的举措,即日常家庭食用盐、食品工业添加食用盐、动物饲料添加用盐均要加碘。全民食用加碘盐,与计划生育政策相类似,作为一项国策在中国推行。除了北京、河北、山西、江苏、安徽、福建、山东和河南是全国八个高碘省市,可不需强制推行加碘盐,其余省市食用盐均强制加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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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6年,中国开始颁发《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自此,全国只供应加碘盐,若有病人需要,必须持医院证明到指定地方购买无碘盐。

    碘过量疑云

    然而,近年来有报道称,全国各大医院的甲状腺病人呈现逐渐增多的现象。虽然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十分复杂,但有专家认为,过量食用加碘盐是原因之一。

    在天津、沈阳、福州、广州、上海等城市,每年都有大批医学调查表明甲状腺疾病正在剧增,碘过量被视为一个重要因素。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的研究人员进行过一个历时10年的调查。他们发现,普遍食用加碘盐,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患病率会增加。而碘盐的摄取量过多,会造成甲亢或甲状腺肿大。

    中国营养学会副秘书长、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食物营养评价室主任杨月欣研究员认为,对人体而言,每升尿液中的碘水平在100~200微克是最适宜的状态。处于这一状态下,碘缺乏病和高碘疾病的发病率最低。如果高于300微克/升,就被认为是摄碘过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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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梅表示,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的成人每日碘摄入量为150~300微克。目前,全国碘盐监测结果为,碘盐平均含碘量为30毫克/千克。按每人每日摄入盐5~10克计算,每日摄碘量约为150~300微克。扣除烹调和人体代谢的损失,碘的摄入量不会高于世界卫生组织的推荐量。欧盟和美国医学研究所研究证实,人对碘的可耐受上限达600~1100微克/日。因此,食盐加碘量是安全的。

    “全部食用盐加碘”实施之后,2003年,研究人员在京、津、沪、大连、广东等11个省的城市,对学龄儿童、育龄妇女、孕妇、哺乳期妇女、婴幼儿碘营养又一次进行了调查。这5个人群的碘营养都基本适宜。

    李素梅认为,尽管少数地区存在不同程度的高水碘问题,但目前我国人群碘营养水平总体处于适宜状态。这其中还包括一些地方盐业公司为追求利润,在高碘地区也一律销售碘盐。但是把甲状腺疾病高发的原因完全归咎于食盐加碘,也并不客观。因为甲亢和相关甲状腺疾病的主要诱因,还包括精神压力、感染、过劳、创伤等,不排除自然、社会环境改变、污染等对甲状腺疾病高发带来的影响。目前,一些与碘无关的肿瘤发病率也呈上升趋势,这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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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发布《公告》称:大量事实证明,在科学监测下补充适宜量的碘,从多方面提高了人群的健康水平。补碘的益处远远大于碘过量引起的相对较小的风险。

    《公告》还指出,在推荐的碘摄入量范围内,随着碘摄入量的增加可能出现轻度甲状腺功能亢进,它通常会发生在因长期碘缺乏而预先就存在功能性自主性甲状腺结节的病人身上,这只是一过性的。而明显的碘致性甲亢这一副作用仅仅出现在严重碘缺乏人群并快速过量的补碘后。

    科学补碘 分类指导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有关负责人介绍,1995年以来我国建立和完善了碘缺乏病监测系统,包括每年开展1~2次覆盖所有县的碘盐监测,对碘盐浓度、用户水平碘盐覆盖率和非碘盐进行动态监测;每2~3年开展一次以省级为单位的碘营养和病情监测,对碘盐、尿碘水平、甲状腺肿大率等进行动态评估;一年一度进行碘缺乏病高危地区调查评估工作。根据监测发现的问题,卫生部适时对防治策略进行了必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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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调查,我国有3098万人生活在高碘地区,截止到2008年10月,已有山东、河北、江苏等6个省份82个县647个乡镇的高碘地区停供了碘盐,覆盖人口2831.79万人,占高水碘威胁人口总数的91.4%。目前,我国已在绝大多数的高碘地区停供了碘盐。

    2009年5月,卫生部专门就碘盐问题紧急召开了一次会议,在浙江、福建、辽宁、上海四地展开“沿海地区居民碘营养状况”普查。以“科学补碘,分类指导”为基本方针。

    中国营养学会副秘书长杨月欣解释,“科学补碘”指的是碘盐的使用应以科学标准来衡量。如碘盐应在菜炒熟之后放入,因为碘易在高温下分解,在菜接近出锅时加入,能较好地保存碘成分。“分类指导”是针对碘在食盐中的添加量,应因地制宜。碘摄入过多或过少,都会引起甲状腺疾病。在沿海地区,人们经常吃海产品,碘的缺乏量不会像内陆地区那么高。

    2007年以来,卫生部多次组织有关专家论证,目前已初步形成了调整现行食盐加碘量的意见,据估计,有关调整方案将于2010年上半年正式公布。

    此次调整的主要内容为:将现行加碘量适当下调,精确度更高,浓度更适宜;如果碘含量仍不适合某些省(区、市)的实际情况,应由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酌情做出适当调整,报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说,这种调整思路重在贯彻“科学补碘”的防治策略,体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科学原则。根据《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国对高碘地区和某些患甲状腺疾病或其他不宜摄入过多碘的病人供应不加碘食盐。(白剑峰),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