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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出车制度应完善
http://www.100md.com 2009年9月3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3184期
     8月29日,重庆一名市民突然发病,救护车接到求助赶到现场,但车上却没有医生。该市民被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重庆晨报》8月30日)

    目前国外的急救模式分为两种:一种是法德模式,就是注重现场救护,注重实时的救治。另一种是英美模式,主要是在维持患者生命体征的情况下,尽快运送患者至专业医院,实行院内救治。这两种模式,各有利弊。

    关于救护车配不配备医护人员的问题,一般老百姓的观点是救护车不是运送车,必须要有医护人员,要不然只能是个跑腿的面包车。实际上,限于我国医疗资源的问题,对于救护车实行一刀切是不符合我国国情的。之所以引起争议,一是由于我国的急救体系建设不完善,二是对于相关救护车出车制度缺乏规定的细则。

    笔者认为,救护车的出诊要结合我国国情,比如说,对于接到患者或者路人的急救电话,现场有危急重症病人,那么,救护车应该配备医护人员,不管我国是法德还是英美的救护模式,进行院前救护是必须的,这也是保障民众生命健康利益的需要。

    但是,有些情况也需要区分对待,比如,有的患者可以明确为轻伤、轻症,不需要急救,主要目的是尽快达到医院进行救治,此时可以参照英美救护模式,不配备医护人员,但是必须得有急救员,以免发生意外。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一些无法自由行动而需要借助救护车往返医院之间的患者,此时的救护车可以既无医护人员,又无急救员,只需要配备救护车司机即可。

    可见,院前救护救护车制度,需要结合国情与现场实际情况,区别对待,这样既可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也可以完善我国的院前救护制度。(李玉喜),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