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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卫健用字”批准文号全部作废
http://www.100md.com 2010年3月20日 《中国医药报》 2010.03.20
     本报河南讯 日前,河南省卫生厅发布废止保健用品批准文号的通告。“豫卫健用字”批准文号已到期,今后将禁止企业再标注。

    通告称,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整治行动的公告,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河南省卫生厅对2004年年底以前审批的保健用品批准文号进行了清理。目前,经省厅审批的保健用品全部到期,不再换发和延续,禁止有关企业再标注“豫卫健用字”批准文号。凡发现标注此类文号的,按照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要求,对标示虚假、无效批准文号的产品冒充药品的,一律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假药依法查处。

    □王少华

    近日,河南省卫生厅下发了废止保健用品批准文号的通告,明确指出,经河南省卫生厅审批的保健用品全部到期,且不再换发和延续,禁止有关企业再标注"豫卫健用字"批准文号。笔者认为,此举在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产品上开了治本清源的先河,河南省的做法应该给更多地区以启示。

    治标更要治本。近年来,非药品冒充药品问题成为监管部门治理的顽疾,整治难有着监管体制不顺、监管部门职责不明、企业投机取巧、虚假夸大宣传等诸多原因,但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产品审批问题。对于没有获得许可审批的产品,不管它是保健食品、保健用品还是普通食品,只要冒充药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都能按假药进行查处。但对于那些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的产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则很难对其进行处罚,因为它们都拥有一件经相关部门审批许可的合法外衣。因此,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关键就是要脱掉那些非药品的合法外衣。

    河南省卫生厅主动关上了保健用品审批这个闸门,这不仅是对公众、对社会负责,更走出了一条根治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新路子。希望河南省的做法能给其他地区以借鉴,让更多的非药品脱掉合法的外衣,让非药品冒充药品产品无藏身之地,还公众一个安全透明的消费环境。

    ,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