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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德应是全社会敬畏生命底线
http://www.100md.com 2010年5月27日 人民网-《京华时报》
     医院开的药,“毒死”了一个18岁的少女,还有她家的两条狗。少女原本只是患感冒,这样的悲剧,叫人如何承受,叫公众如何能容忍。更何况,毒性来自一个对医生来说并不复杂的常识:罗红霉素缓释胶囊不能与茶碱合用。

    这一比较明显的医疗事故,却被江门市医学会认定不构成医疗事故。嗣后上级部门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中,甚至回避了医方违反药物配伍禁忌的问题。幸亏媒体最近的介入,使这一惨祸近两年之后成为新闻。

    这则新闻,很容易让我们联想起去年南京发生的“徐宝宝案”。二者的共性是,医生玩忽职守、事故鉴定部门推卸责任。在这现象之下隐藏的本质,是敬畏感的缺失。

    首先,对生命,没有敬畏。每一个生命都是独一无二的,没有贵贱之分,都是无价的。对待生命,事无巨细,都应心存敬畏。但我们的社会恰恰在这里出了问题,从“三鹿奶粉事件”,到南京的“徐宝宝案”,再到今年的“常州疫苗案”,到新近披露的“阮婉莹事件”,无不体现出一个值得深思的迹象:我们当中的很多人,对生命开始漠不关心。

    其次,对职业,没有敬畏感。职业是我们安身立命之本。正是所有从业者的爱岗敬业,才构成了社会和谐的大厦。但是,我们看到,职业敬畏感的缺乏,已经是社会性的问题。政府官员抑或医生教师,都概莫能外。一旦缺少了敬畏,“外魔”便会乘虚而入。比如,长期重复劳动产生的厌倦,金钱拜物的诱惑等。从这个角度看,医生的玩忽职守,只是较为普遍的职业敬畏感缺乏的一个具体表征。

    医疗鉴定存在的问题,归根到底,是职业敬畏感和生命敬畏感缺失的综合征。一起医疗事故发生之后,鉴定部门或主管部门,主持正义、追究责任本是职责分内之事。但是,在类似“阮婉莹事件”或“徐宝宝事件”中,我们都看到,官官相护的潜规则,压倒了对生命的重视,也压倒了对正义的重视。

    正义之剑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若不再高悬,魑魅魍魎便会横行。我们之所以关注“阮婉莹事件”,我们之所以感到痛心,是因为,它的强度,足以成为若干同类事件的典型代表,堪称最恶之例——我们不希望还有更恶的例子了。有关部门对民生之敬畏究竟几许,这起事件又是一个试金石。(特约评论员刘志权),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