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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暴露伤口处置要点
http://www.100md.com 2010年7月29日 医药卫生报
     狂犬病是我国法定的乙类传染病。人的狂犬病主要由染毒的犬、猫、野生食肉动物和蝙蝠等传染。狂犬病毒只有在感染人脑组织以后才会出现临床症状,典型症状是恐风、恐光、恐水,一旦发病,死亡率几近100%。狂犬病作为可以预防但不可以治疗的疾病,一旦患者被狂犬病宿主动物咬伤,如何正确处置就成为预防狂犬病的关键一步。

    Ⅲ级伤口

    须用被动免疫制剂

    在卫生部颁布的《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09版)中,针对暴露后不同分级的处理十分重要。

    暴露分三级:Ⅰ级为接触或喂养动物,完好的皮肤被舔,不需要处置;Ⅱ级为裸露的皮肤被轻咬,无出血的轻微抓伤或擦伤,需要彻底消毒伤口,注射狂犬病疫苗;Ⅲ级是指单处或多处贯通性皮肤咬伤或抓伤,或者破损的皮肤被舔,或者开放性伤口、黏膜被污染,不但需要上述两个步骤,还需要注射被动免疫制剂(抗狂犬病毒血清或抗狂犬病毒免疫球蛋白)。

    对于Ⅲ级暴露,尤其是破损的皮肤被舔,或者开放性伤口、黏膜被污染,病人多认为伤口不重,一般不太接受进行被动免疫制剂的注射。这时候医师需要给患者解释使用被动免疫制剂的意义:狂犬病疫苗使用一般至少7~10天才能产生中和抗体,在体内产生抗体前,如果遇到潜伏期短的患者,疫苗就不能提供保护。此外,被动免疫制剂注射后能够即刻中和大部分伤口局部的病毒,阻止病毒扩散并侵入神经系统。被动免疫制剂的半衰期为14~21天,可为疫苗诱发主动免疫赢得时间。如果患者拒绝使用被动免疫制剂应签字。

    新规范强调,患者只要曾经全程足量注射过正规合格疫苗,无论多久再次受伤,不需要再注射被动免疫制剂,只进行伤口处置和疫苗注射即可。

    大伤口先中和病毒再缝合

    新规范还就伤口如何处置作了详细的说明,如伤口情况允许,应当尽量避免缝合。伤口的缝合和抗生素的预防性使用应当综合考虑暴露动物类型、伤口大小和位置、暴露后时间间隔等情况区别对待。伤口轻微时,可不缝合,也可不包扎,可用透气性敷料覆盖创面。伤口较大或者面部重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时,确需缝合的,在完成清创消毒后,应当先用被动免疫制剂进行伤口周围的浸润注射,以中和病毒。数小时后(不少于两小时)再行缝合和包扎。伤口深而大者应当放置引流条,以利于伤口污染物及分泌物的排出。

    缝合前一定要进行规范的清创。清创术中强调一定要有满意的局部麻醉,患者才能耐受过氧化氢、生理盐水、聚维酮碘彻底冲洗伤口,去除坏死组织,同时所有的伤口都要进行被动免疫制剂的浸润注射。缝合一般是稀疏缝合,目的是止血,促进伤口愈合,减轻患者的换药痛苦,减少瘢痕残留。除常规被动免疫制剂、破伤风抗毒素、人用狂犬病疫苗外,还要常规给予广谱抗生素,同时需预防伤口局部厌氧菌感染。 (左永波),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