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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医保转移接续中的区域利益分割与化解对策(2)
http://www.100md.com 2011年4月1日
     表1中的第一个数字表示左边的行为主体的得益情况,第二个数字表示上边的行为主体得益情况(下同)。

    农民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中,不同区域之间博弈的焦点是统筹基金。假定农民工在东莞工作了1年,单位为他缴纳了1年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共600元(每月缴纳2500元*2%=50元,其中,35元划入统筹账户,15元划入个人账户。1年划入统筹账户共420元)。当他离开东莞回仙桃工作时,东莞与仙桃之间的利益博弈就出现了。

    东莞方面:农民工医保关系转出时,如果东莞方面转出农民工在东莞城镇职工医保上的1年统筹基金420元,它将损失420元,如果东莞方面不转出农民工在东莞城镇职工医保上的1年统筹基金420元,这420元将被截留在东莞市医疗基金账户上,而东莞则不需要为农民工付出任何代价,即,东莞不仅不需要负担农民工退休以后的医疗问题,还可以净收入420元。因此,东莞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人”,具有较强的截留统筹基金的积极性。

    仙桃方面:农民工的城镇职工医保转入仙桃之后,仙桃就面临两种选择,一是认定他在东莞的1年缴费年限;另一种选择是不认定。但两种选择对仙桃利益影响并不相同。如果仙桃认定了农民工在东莞的1年的缴费年限,农民工在仙桃则只需再缴14城镇职工医保即可,这也就意味着,仙桃在没有收到以前统筹基金的基础上,要为农民工按照仙桃的标准垫付252元统筹基金(1500*2%*70%*12=252元)。这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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