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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391581
基于政府和医药零售企业博弈的促进过期药品回收的策略研究(3)
http://www.100md.com 2011年5月1日 王高玲 汤少梁 沈爱琴 倪杰
    参见附件。

     对于医药零售企业而言,(1)完善执业药师制度,规范药品促销行为[7]。出于安全用药角度的考虑,完善药店的执业药师制度,在开展会员日特价、开发贴牌商品等终端促销活动的同时,要求药师及店员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熟悉每种药品包装量,审核处方中的药物使用量,正确引导顾客购药,避免重复开药。(2)提供药品拆零出售的服务。不仅包括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甚至是一些液体剂型的药物也可用小瓶分装,从而减少消费者手中剩余药品的数量,从源头上防止居民对药品的盲目浪费。(3)积极开发多种合理用药的传播渠道。如安装触摸式电脑查询系统,使消费者能够查询到药品的商品名、通用名、剂型甚至是包装图案等多方面信息,从而与家庭储备药进行详细比较,避免重复购买。通过和医药生产企业合作,开展以非经济性奖励为主的有奖回收,避免传统的“以药换药”、“以药换券”等方式,以免间接刺激进一步药品囤积,建议改为发放合理用药小册子、保健宣传册、分装药盒等。

    4.3 消费者层面

    在政府和医药零售企业博弈过程中,消费者作为药品的消费者和废旧药品的产生者,应积极配合政府和企业落实过期药品回收活动,降低医药企业的努力成本Cα及政府宣传教育成本D,以实际行动促进健康收益和绿色收益的最大化。消费者应提高安全用药意识和环保意识,通过电视、报纸、宣传册等多种途径了解过期药品回收的必要性和作用,学习过期药品回收的种类和方法,定期清理家庭药箱,杜绝服用、随意丢弃或非法贩卖过期药品,自觉积极地参与到过期药品回收活动中去。

    近几年,陆续出现医药企业开展过期药品回收活动,但总体上,我国回收工作缺乏持续性和普及性,过期药品回收作为义务性的社会责任往往没能实质性地履行,资金问题成为其顺利落实的障碍因素之一,过期药品回收工作需要在相关法律制度的保障下,多部门密切配合,从而保证回收权责分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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