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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实施新规令中药受限 未通过注册的中药不得在欧盟作为药品销售使用
http://www.100md.com 2011年5月4日 新华社
     新华社布鲁塞尔5月1日电 欧盟《传统植物药指令》从5月1日起全面实施,这意味着“高门槛”之下未通过注册的中药将不得在欧盟市场上作为药品销售和使用。因此,欧盟实施这一新规无疑令中药在欧洲市场严重受限。

    欧盟委员会日前发布的新闻公报称,《传统植物药指令》旨在为包括中草药在内的传统植物药提供一套简易注册程序,有别于化学药品的注册方法。

    2004年4月30日生效的欧盟《传统植物药指令》要求包括中药在内的传统植物药必须向成员国主管部门申请注册,只有经审批同意后才能在欧盟市场上继续作为药品销售和使用。

    为让植物药行业完成注册,新指令给出7年过渡期。也就是说,在截至2011年4月30日的7年过渡期里,传统植物药仍可以销售和使用,但必须尽快完成注册,否则从5月1日起将无缘欧盟药品市场。

    欧盟委员会负责卫生医疗事务的发言人弗雷德里克·文森特说,据不完全统计,过渡期内顺利通过注册的植物药在350种左右,但没有一例中药通过注册。

    有业界人士表示,过高的注册“门槛”成为中药难以通过注册的主要原因。欧盟以保护公众健康为由实施《传统植物药指令》是站不住脚的,是一种贸易保护主义行为;而以对待西药的方式对待完全不同的中药也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