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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全面评价 加强动态管理 ——我国非处方药注册转换评估的现状及思考
http://www.100md.com 2011年7月8日 《中国医药报》 2011.07.08
科学全面评价 加强动态管理 ——我国非处方药注册转换评估的现状及思考

     关 注

    □ 文/谢松梅 图/熊光明

    非处方药(OTC)是指不需要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由消费者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OTC作为自我药疗产品,其适应证应是常见的、多发的,并能自我诊断。

    目前,药品分类管理已成为世界发达国家及部分发展中国家所公认并纷纷采用的先进的药品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在满足消费者自我药疗需求和实现有限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将药品分类为处方药和OTC,是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因此,药品由仅凭医生处方销售转换为非处方销售的重新分类是很多国家当前关注的热点。

    对药品的类型予以科学评估,确定所进行的重新分类是适当、安全且合理的,是OTC申请人、药品管理和卫生部门为确保公众健康所必须关注的重要问题。因此,本文将参考国外相关管理评估经验,初步探讨、分析我国OTC注册转换评估需关注的内容,以期为我国OTC注册转换的科学、全面评估提供有益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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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我国OTC注册转换评估有待进一步改进。

    1.自我药疗适宜性评估有待完善

    与处方药评价不同的是,OTC注册转换评价除了关注药物本身临床应用的安全有效性外,还需对其用于自我药疗的适宜性进行充分评估。目前,我国在此方面已纳入了对自我药疗的安全性以及使用方便性进行分析评价的内容,这两方面也是反映药品是否适宜自我药疗的两个重要内容。但除此之外,是否适宜自我药疗还应着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活性物质及适应证的合理性;给药途径及剂型合理性;一些特定保护措施的可行性(如剂量、规格、用药时间、包装大小、包装材料等);包装标签、说明书内容的合理性及适宜性等。

    例如:适应证是否适合于自我诊断、自我药疗、自我监测?产品是否具有宽广的安全范围或即使使用不当其造成的危险水平是否也可接受?产品在特殊人群中使用的风险是否低且具有相应使用数据?产品掩盖潜在严重疾病症状的危险是否低?剂量的限制、包装大小与推荐治疗期的相关性?说明书是否适宜患者理解?是否提供了简单的诊断标准和监测注意事项以帮助患者自我药疗?自我药疗的适宜性评估包括的方面较多,需进行全面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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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以消费者和实际使用情况为关注重点的评价有待深入

    对于OTC,消费者是自我药疗的中心,其由消费者自行选择、自行使用的特点以及由此带来的安全性风险是其与处方药使用的重要区别。因此,在OTC注册转换评价中,应以消费者和实际使用情况为关注重点来进行评估。

    目前,我国对于处方药转换OTC的申报已要求在药品安全性研究资料中提供“不良反应(事件)研究资料,与其他药物和食物相互作用的情况,消费者进行自我诊断、自我药疗情况下的药物安全性研究资料以及广泛使用情况下的安全性研究资料”。这些资料项目明显不同于处方药申报的资料项目,体现了OTC评价关注的重点。但目前我国药品上市后的不良反应监测和上报体系尚不完善,难以及时从中获取充分的安全性信息。同时,对于“消费者进行自我诊断、自我药疗情况下的药物安全性研究资料以及广泛使用情况下的安全性研究资料”目前尚被列为选报资料项目,实际开展的上市后相关研究、患者自行选择使用的相关研究较为缺乏。这些情况都直接影响了OTC注册转换评价的科学、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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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美国OTC转换标准的变迁,我们可以发现,1989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提出了最初的处方药转换为OTC的标准,即Peck法则,其内容重点关注候选药物上市前的安全有效性研究情况,以及上市后的使用数据提示的安全有效性。然而,随着1992年FDA非处方药办公室的设立和OTC咨询委员会的组建,其对批准以及转换的标准进行了改革,更强调以消费者为关注焦点的科学决策思路,即DELAP法则。

    根据DELAP法则,首先,OTC评价的基础应包括:自我诊断的条件是否充分,自我药疗能否成功,实际使用中自我药疗产品对消费者是否安全和有效。

    其次,评价考虑的方面有:产品的目标适应证是否需要医师对病情进行评价,患者误用或误诊情况下的安全性,消费者对药品使用的理解,对药品预期的效益的理解,消费者是否有能力评价药物治疗效果。

    第三,有关产品的安全使用,还需考虑消费者怎样理解药品的安全使用说明;如果药品不起效,消费者是否知道该采取怎样的措施;消费者识别不良反应的能力以及发生不良反应时,消费者决定是否需要专业治疗的能力;消费者对于药品安全性的预期如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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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此可见,DELAP法则强调实际使用研究和对标签和说明书理解的研究,强调以消费者使用过程中可能遇见的问题为出发点考虑转换标准的制定。这些都将为我国今后OTC申报的研究和评价提供有益参考和借鉴。

    3. OTC使用的监测和动态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目前我国公布的OTC中,由于遴选阶段缺乏相关研究数据,可能对某些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的了解出现偏差;同时,即使在评价转换阶段,由于企业提供资料的片面性、信息的不足及认识的局限性,也有可能出现个别结果的偏移。目前,转换评价工作仍存在信息不足、评价工作难于开展的情况。因此,对于我国已公布的OTC进行实时监测和动态管理也很重要,例如:对患者自行使用存在担忧的已上市的OTC进行再评价,对OTC新出现的安全性问题进行适时评价并将其转换为处方药等,这些工作将有利于OTC管理和应用的健康发展。当然,目前此方面的工作已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但还需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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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强调的是,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监测体系至关重要,因为,只有在这样的体系保障下,才能做到实时谨慎监控医药产品的使用及其上市后不良反应的数据,并能够对可能不利的问题发展做出充分和迅速的回应,这是确保OTC动态管理的基础。

    4.处方药和OTC双跨管理待改进

    在我国,OTC目录中的药品,一部分既可按处方药管理,也可按OTC管理,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处方药和OTC双跨的情况。至于OTC目录中的药品按何种类别管理,与申请人是否申报其为OTC有关,如申报为OTC,且符合审评、审批要求,则按OTC管理,否则按处方药管理。由于历史原因,我国部分双跨品种,为确保其安全性,在其OTC说明书中仅对用法用量进行了一些限定(如减少单次用药剂量或每日给药次数),这些限定缺乏相应研究数据支持,虽然安全性方面不存在问题,但可能导致有效性问题。同时,同一个品种仅因申报管理方式不同而或归为处方药、或归为OTC,这样会造成同一品种说明书内容因不同生产厂家申报管理要求不同而不同,结合前述同一品种适应证相同而用法用量不同的情况,就可能引起此类双跨品种在临床用药上的混乱,可能会引起一些用药潜在风险的问题。因此,这方面需考虑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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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OTC说明书内容应更完整

    


    前面已经提到,OTC说明书的阅读、参考使用的主体是消费者,因此,能否对OTC说明书进行清晰、完整的设计并通过说明书指导消费者安全、有效、合理地使用,是OTC说明书撰写的关键。

    目前我国OTC说明书有专门的部门及专业人员进行统一制定、修订和完善,其中也充分考虑了使用者的特点而尽可能做到了简洁、清晰、通俗易懂,但仍可考虑在以下方面加以改进,如:说明书增加简单的自我诊断和/或自我监测的标准以避免由于误诊而造成的不必要的医疗问题;明确最大单次剂量、最大日用量和治疗周期以减少药物误用、药物过量等所导致的安全性事件的增加;提供正确使用药品时有关预期效益的信息以为患者正确用药提供帮助等。

    科学评价才能合理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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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OTC注册转换进行科学评价,确保药品分类适当、安全且合理,是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重要环节。

    由于OTC具有消费者自行选择、自行使用、自行监测的特点,使得OTC的转换评价不仅要以化合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为依据,还要以其在公共健康方面的合理性为基础。也因此,在OTC注册转换评价中应着重关注自我药疗适宜性评估,关注以消费者和实际使用情况为中心的评价,加强说明书对消费者的指导性作用。

    当然,对批准的OTC还需对其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以便于动态管理,而这些工作需要与相关管理和执行部门通力协作来完成。

    总之,我们需要在巩固以往成绩的基础上改善不足,制定更好的发展策略并良好执行,这样才能确保OTC真正使患者获益。

    (作者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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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OTC注册转换评价的历程和现状

    1999年6月,《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颁布,并自200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初步建立。随后,我国OTC的确定经历了遴选和2004年以后的注册转换评价两个阶段,并逐步建立了OTC注册转换的相关制度、程序和规范。

    目前,我国OTC目录中的药品共计4000余个。其中,绝大部分为2004年以前为配合我国药品分类管理的需要,由医药专家按照“应用安全、疗效确切、质量稳定、使用方便”的基本原则,从药典、部颁标准等国家标准中遴选而来。自2004年开始,随着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的推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发布了“关于开展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转换评价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4]101号文件),从此进入了由企业申报资料、SFDA相关部门进行技术评价的处方药与OTC转换的评价阶段。该通知明确了处方药转换评价为OTC的申请范围、工作程序以及申报资料和要求,提出OTC也可转换为处方药的动态监测的管理要求。其中对于中成药和化药OTC申报分类、申报资料项目及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2007年,SFDA药品评价中心发布了“关于印发《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技术审评报告撰写规范(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评价综[2007]61号),进一步明确了OTC转换技术评价过程中关注的要点,包括安全性、有效性、质量稳定性和使用方便性四个方面的评价内容,为科学审评提供了有益指导。

    (谢松梅),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