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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391210
零差率购销基本药物后的药品收支管理与核算(2)
http://www.100md.com 2011年7月15日
     来源,分别贷记:“药品”或“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④实行零差率售药后,“药品支出”金额将大于“药品收入”金额,两者的差额反映药品的营销费用。笔者认为不含间接费用的药品支出,更贴近开展“药事服务”所需的费用,有利于测算和补偿药品营销费用。如卫生主管和财政部门同意,零差率售药单位的药品支出最好只核算直接费用,不再分摊间接费用。

    ⑤在实行零差率售药的单位,应强调“药品收支总表”中“药品收入”与“药品支出明细表”中“药品费”金额必须相等的钩稽关系。充分利用“会计报表”中的差率售药信息,强化对实施基药制度的财务监督作用。

    (3)理顺“药品”科目的核算对象

    ①基层机构自行采购(含“集中采购”)的药品,除停止执行与“药品进销差价”相关的核算内容外,其余有关采购、验收、领发、销售等活动,仍按财会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核算。

    ②企业提供药品,基层机构实行“零库存”售药的,因药品在出售前不归用药单位所有,企业存放在基层机构库房的药品,不应在“药品”科目中核算。

    ③基层机构实行“医药分离”管理的,因出据处方的单位不参与药品的购销活动,“药品”科目应停用。

    (4)关闭“药品进销差价”科目。基层机构实行零差率售药后,通过进销药品获利的经济活动已经停止,与之相关的“药品进销差价”会计科目和相应的核算工作,亦应同时终止。

    4.妥善处置价外收益,保证收支核算质量

    基层机构使用药品的经营方式多样化后,出现了一些“采购规模效益”、“市场转让受益”等与药品购销活动有联系,但又难以计人具体采购批次或品种购药成本的价外收益。妥善处置这些“价外收益”,对保证药品收支管理与核算质量至关重要。在现行政策法规尚未指明处置路径前,对于这类收入最好计入单位的“其他收入”或按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账务处理。做好药品购销价外收益的账务处理,是杜绝药品购销活动中不正之风,实行阳光操作的重要环节,为使于监管不宜也不应计人“药品收入”或直接冲抵“药品支出”。

    小结

    基层机构实行零差率售药,吹响了政府办医疗机构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号角。明确药品计价依据,统一药品计价标准、查清药品实有库存、调整药品管理与核算方法,建立“惠民”型药品收支管理与会计核算体系,是基层会计与时俱进,更新观念,参与保障改善民生,实践重大制度创新的切人点,责无旁贷。实行零差率售药,打破了基层机构现有的收支平衡关系,影响着单位的经济运行结构,要建立新的经济运行良性循环机制,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甚多,实践中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上下联动、共同探索、有序推进、平稳发展。政策引领、制度保证、补偿支撑、社会认同等外部支持不可或缺。基层机构药品收支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调整,应体现“以人为本”,符合管理规范、核算统一、信息真实、方法简便,有利于改善民生,服务于基药供应保障体系建设。, 百拇医药(杨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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