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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院新会计制度的几点思考
http://www.100md.com 2011年11月15日 《中国经贸》
     目前随着医疗体制的改革,医院的业务活动也越来越复杂,医院现有的会计制度在会计科目、会计核算、会计报告等方面的设计缺陷和滞后同时也需加强对医院财务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因此医院的会计制度也有了很大的改革,2012年1月1日起新的医院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在全国实施。新制度明确了“核算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规范了收支核算管理,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医院要加强资产管理和财务风险防范,全面真实反映医院资产负债情况。

    对于新会计制度和现行会计制度本人发表以下几点看法,包括对新财务制度的肯定和部分建议。

    一、新会计制度新增“医疗收入一住院收入一结算差额”这个科目,医院取数困难

    本科目核算医院同医疗保险机构结算时,因医院按照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计算确认的应收医疗款金额同医疗保险机构实际支付金额不同,而产生的需要调整医院医疗收入的差额(不包括医院因违规治疗等管理不善原因被医疗保险机构拒付所产生的差额)。医院因违规治疗等管理不善原因被医疗保险机构拒付而不能收回的应收医疗款,应按规定确认为坏帐损失,不通过本明细核算。由于各地医保政策的不同,医保和医院的结算会产生严重的滞后性,有的医保今年的钱要到下一年度才支付,还有的医保要根据基金情况,多次分比例支付,这使得医院应收医疗款金额同医保实际支付金额很难计算和理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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