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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化的前提是顾客认可
http://www.100md.com 2012年1月23日 医药经济报
    大众媒体对药店圈新闻的关注,往往可以作为药店调整经营决策时的参考。

    齐鲁晚报日前报道,记者走访威海市区的药店发现,许多药店大张旗鼓推销干果及礼盒等年货,一些药店门口的电子屏幕上打出了推销年货的广告。此前数天,羊城晚报亦报道,位于广州繁华闹市区署前路的某全国性知名连锁药店,在入口处特设年货“专区”,大卖包括油、米在内的特价年货。有记者对药店卖年货表示困惑,于是致电药监部门咨询,答复是:只要办理了相应经营范围许可,药店可以经营食品。

    对于药店卖年货,业外和业内思考的角度不同,观点分歧也就较大。大众媒体站在消费者的角度,从习惯性思维定势出发,总觉得药店是卖药的地方,现在突然变得像南食百货店了,是不是有点“不务正业”的味道?而站在药店角度分析,这只是多元化经营的形式之一,近几年零售药店受到各方面的“挤兑”,再加上行业内竞争加剧,利润空间急剧缩水,不创新赢利模式的话药店会有“性命”之忧。

    上述两种观点看似对立,实则揭示了药店发展中的一个实质性问题:药店多元化如何让消费者认可。笔者认为,开展多元化经营是药店战略定位的一次调整甚至改变。从营销学的角度看,定位是企业(产品)在顾客脑海里所占有的一个合理位置。如果消费者认为某家药店调整后的定位是“不合理”的,那么他一定会对这家药店产生排斥心理。众所周知,排斥心理往往是顾客流失的前奏。

    因此,春节前后,药店促销中的“多元化”趋势更加明显,如何才能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值得经营者多花点心思。 (文 肖志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