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药业版 > 营销.药店
编号:12212185
加班费支付“三原则”
http://www.100md.com 2012年2月20日 中国医药报 2012.02.20
     □ 西岭雪

    药店加班大多处在一个常态化的局面。但有的管理者因为不懂得科学支付加班工资,使得店员常常“谈加班色变”,甚至被动加班,不敢加班。不懂得加班费支付之道,会带来很大的负面效应,不仅会打消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而且不利于门店工作效率的提高。因此,加班费的支付一般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一是公正性。药店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加班给薪制度,既要符合劳动法规的有关规定,确保员工的经济利益;又要符合药店的实际工作情况,能为大家所认可。比如,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员工加班工资;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员工加班工资;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员工加班工资。只有建立了公正、合理的加班制度,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及时性。药店必须确保加班工资的及时发放,不拖延,同时发放时不能“缺斤短两”,否则很容易引起员工的“反感”,即便大家“敢怒而不敢言”,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员工的劳动积极性。比如员工在进行加班之前,可以单人或部门为单位,填写《加班申请表》,然后由主管领导签字并交给店长,店长签批后,从财务部领取《加班工资发放表》,同时进入加班程序。这样做的好处有两点:一是填写《加班申请表》,可以避免员工一些不必要、非正常的加班,比如在工作内容不增加的情况下,有意拖延工作时间;二是填写《加班工资发放表》,可以及时地让店员拿到加班工资,甚至可以做到当天加班,当天付薪。然后店员可以毫无后顾之忧地去加班。

    三是民主性。其实在药店,并不是每个店员都希望加班,只有在工组确实需要的情况下才加班。所以加班之后,一部分店员会选择“同等时间的调休”。其操作程序是:对于要求调休的店员,直接在《加班工资发放表》上注明:“将于××月××日调休”。之所以要求写明日期,是为了店长能够统筹安排,确保调休者按照指定日期休息。同时调休必须在加班之后的30个工作日内进行,不允许无条件拖延,药店则不再支付其加班工资。因为完全尊重了加班人的“选择”,因此店员对此并无异议。,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