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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药店该不该开进医院
http://www.100md.com 2012年3月12日 医药经济报
    近日,开在济南历城区郭店医院内的安泰和便民药房,因某大众媒体的质疑而成为新闻焦点。

    安泰和药房被质疑的是“私人药店能否进驻医院”。有当地政府官员表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定,乡镇卫生院只能出售基本药物,他们在医院开设药房,销售非基本药物,完全违背了政策精神。”并指出卫生部有规定,医疗机构不能外租、承包科室,“安泰和药房与医院有房屋租赁关系,这是政策不允许的。”

    在此,先不争论社会药店销售非基本药物是否“完全违背了政策精神”,卫生部“医疗机构不能外租、承包科室”的规定是否包括“社会药店租赁医院房屋经营”,单看在沿海及一线大中城市,社会零售药店进驻医院早已成为普遍现象,其作为医院处方用药供应的多元化尝试也早已得到业界认可。笔者曾在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内看到,两家社会零售药店与医院的门诊药房相距不远,病人拿着处方从零售药店到门诊药房、再从门诊药房到零售药店的景观已成常态。无他,典型的“货比三家”心态,哪里的价格便宜、服务质量(态度)更好,病人就可以选择哪家。

    笔者认为,从政策层面看,医院“以药养医”广受诟病,“医药分开”提了多年却阻力重重。允许符合资质的社会药店进入医院与门诊药房“唱对台戏”,与政府提倡的“医药分开”思路是一致的。从经营层面看,医院主动引入竞争对手,既可弥补药品供应渠道中的某些不足,又可对自身门诊药房的经营和管理构成压力并产生促进作用,一举两得。从社会层面看,为患者提供多样性选择,可有效打破“处方垄断”痼疾,强化医院“一切为了患者”的品牌形象。有此三重利好,何乐而不为呢?

    当然,作为零售药店,在进入医院“领地”之前有必要做好以下准备:资质合不合格?经营合不合法?近身叫板的底气在哪?竞争优势何在?特别是针对外界“能进医院开店是否有内幕交易”的质疑,零售药店更应充分利用地缘、价格优势,在门店营销中坚持正当、合法的原则,争取为未来真正的“医药分开”提供可行性的研究样本。 (文 肖志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