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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不宜应用的抗菌药物
http://www.100md.com 2012年6月4日 中国医药报 2012.06.04
     □ 张石革

    在讲述药物安全性之前,先从两个案例说起。一个到烟台旅游的8岁儿童水土不服,由于寒冷、进食虾蟹的应激性得了急性肠炎而上吐下泻,在由烟台返京的路途中,中途下车到车站附近的一家医院应用庆大霉素8万单位肌内注射后,第四天出现蛋白尿、尿频、血尿素氮和血肌酐急剧升高,造成急性肾小管内膜损伤,并出现耳聋。

    2004年春晚,有一台《千首观音》的舞蹈轰动全球。21位青年残疾演员在手语的指挥下,以华丽、绚美、出色、震撼的表演,征服了所有观众。但又有谁知道,其中的17位演员是由于在儿童时期注射庆大霉素等氨基糖苷类抗菌药物而致聋的,包括领舞的姑娘邰丽华。

    依据上世纪90年代统计,我国由药物致聋、致哑的儿童多达180余万人。其中药物性致聋者占60%,约100万人,并以每年2~4万例递增。原因主要是抗菌药物致聋,氨基糖苷类(包括庆大霉素、卡那霉素等)占80%,占总体聋哑儿童比例的30%~40%,而在一些发达国家仅有0.9%。可以说,儿童致残是抗菌药物滥用的重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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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系指16岁以下尚未取得成人资格的人群,按年龄划分,出生1个月内为新生儿,1年之内为婴儿,3岁以下为幼儿,6岁以下为学龄前儿童,16岁以下为少年儿童;若从医学上划分,儿科的研究对象从胎儿、新生儿、学龄前儿童、学龄儿童到青春期儿童。一般以妊娠8周为胚胎发育期,妊娠8周到出生为胎儿期,出生至出生后30天为新生儿期,1周岁以内为婴儿期或称乳儿期,2~3岁为幼儿期,4~16岁为少儿期,其中3~6岁为学龄前儿童,6~16岁是学龄儿童。

    儿童是一个极其特殊的群体,首要特点是持续地成长,伴随年龄的递增组织和器官不断发育,功能和代谢也日趋成熟,使药物在体内的过程具有特殊性。新生儿期一些重要器官尚未完全发育成熟,在此期间其生长发育随日龄增加而迅速变化。但是,不要认为婴幼儿发育迅速就可以大胆用药,我们仍要对药品不良反应保持高度警惕。曾有人称儿科为“哑科”,就是因为婴幼儿不会主诉,只会哭闹;儿童也缺乏药品知识,对药物危害认知也少。因此,临床对儿童尤其是新生儿使用抗菌药物时尤需谨慎,也是执业药师必须监护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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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说“不”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新霉素、奈替米星、阿米卡星等)对儿童的肾脏和第八对颅脑神经—听觉神经有严重损害,且体内不吸收(或极少吸收),主要通过肾脏排泄,以致在肾脏、泌尿道的药物浓度极高。年龄越小的婴儿,因其肾功能发育不良而对这些药品排泄越慢,使药物血浆半衰期较成人长。因此,常造成药物性肾炎和听神经功能障碍而致耳聋,部分儿童造成永久听力下降和听力丧失,故对8岁以下的儿童不能使用(包括滴眼剂、滴耳剂、滴鼻剂等)。

    对四环素类抗菌药说“不”

    四环素类(四环素、土霉素、地美环素、胍甲环素、多西环素、米诺环素、美他环素)的脂溶性强,易与金属螯合,可与新形成的骨骼和发育中牙齿(乳牙和恒牙)所沉积的钙相螫合,进而易于发生龋齿,形成一种四环素—正磷酸钙复体,另在治疗剂量下也沉积于儿童和乳母的骨骼钙化区和指甲,使胎儿和幼儿的骨骼生长受到抑制,影响骨骼发育,对新生儿与婴儿尤甚;另外,妊娠期妇女使用该药可使胎儿牙齿黄染,药物沉着于胚胎和骨骼中;婴儿使用该药可表现为囟门膨出、颅内压力增高;学龄前儿童使用该药后可致牙齿变色黄染、色素沉着、牙釉发育不全(黄褐牙)。在上世纪70~80年代曾应用过四环素类抗生素的儿童,至今仍有一口黄褐色的牙齿,成为这一代人的“标志”,故该药对新生儿或8岁以下儿童禁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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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不宜应用的抗菌药物

    □ 张石革

    新生儿对氯霉素绝对说“不”

    新生儿的肝、肾功能发育不全,肝脏代谢药物(解毒)的酶系统功能不足或缺乏,排尿能力差,肾脏清除药物的功能也差,而药物在体内的代谢场所主要在肝脏,如果代谢药物的酶系统不完善,可使抗感染药物在体内代谢过程发生较大变化。药物在体内灭活的速度减慢,再加上新生儿肾功能不完全,药物在体内的消除过程也延长,很容易引起蓄积中毒。新生儿的葡萄糖醛酸转移酶的活性很低,当服用氯霉素后,药物难以灭活,使血药浓度升高,会引起患儿全身发灰、腹胀、呕吐、呼吸不规则、紫绀、血循环障碍,引起心血管衰竭的“灰婴综合征”,严重者可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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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妇女在妊娠期,尤其是妊娠末期和临产前24小时内使用氯霉素,也可致出生的新生儿出现上述“灰婴综合征”症状。因为妊娠期妇女使用氯霉素,可通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在正常情况下,氯霉素与葡萄糖醛酸结合成为无活力的代谢物从肾脏排出。但是,胎儿因肝脏内某些酶系统发育不完全,使氯霉素与葡萄糖醛酸结合能力较差。因此,氯霉素便在胎儿体内蓄积,进而影响新生儿心血管功能,所以,妊娠期妇女也应尽量避免使用氯霉素。

    另外,新生儿红细胞中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在应用磺胺药和硝基呋喃类药(呋喃西林、呋喃唑酮、呋喃坦啶)时,可出现溶血现象。这些药均应尽量避免给儿童应用。

    儿童期对喹诺酮类药说“不”

    喹诺酮类药(诺氟沙星、氧氟沙星、依诺沙星、环丙沙星等)可对幼年动物的软骨造成损害,使承重的骨关节细胞出现水泡和受损,导致残疾。因此,此类药物不宜用于骨骼系统未发育完全的18岁以下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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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生儿和儿童对磺胺类药尽量说“不”

    新生儿一般在出生后2~4天出现生理性的血清胆红素升高,称之为生理性黄疸。有些药物能够和血清胆红素竞争白蛋白结合部位,将与白蛋白结合的胆红素置换出来成为游离的胆红素。但是新生儿血脑屏障通透性强,大量的胆红素可以进入新生儿的脑组织,发生危险的核黄疸。如果将磺胺药用于早产儿,磺胺药和胆红素可竞争血浆蛋白的结合位置,磺胺药与血浆蛋白的亲合力强于胆红素,致使较多的游离胆红素进入血液循环,并可沉积在某些组织中;如沉积在脑组织,则可引起核黄疸,这种现象在新生儿出现溶血现象时更易发生。另外维生素K3、新生霉素、头孢曲松等药物都能影响胆红素代谢,加重新生儿黄疸,故在新生儿时期这些药物都必须慎用

    另外,由磺胺药所致的过敏反应非常多见,表现为药热、药疹、瘀斑、猩红热样疹、荨麻疹或巨疱型皮炎,也有产生剥脱性皮炎而致死者;严重皮炎常伴有肝炎和哮喘,也可引起光敏性皮炎,多形性渗出性红斑甚为严重。药热多发生在服药后5~10天,皮疹多发生在7~9天,在服用长效磺胺药和儿童中多见,死亡率较高,因而对过敏者禁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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