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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出来的食品安全?
http://www.100md.com 2012年6月10日
     刚刚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提出了我国食品安全的阶段性目标,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国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并且指出,这个决定首次明确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于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评优创建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

    这些年,中国老百姓悲哀地发现平时吃的东西都不太安全了。即便如此,此次“一票否决”还是让人觉得有些不寒而栗。试想一下,一旦你的城市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就很容易影响领导的前程,换你是管理者,你会怎么做?打个比方,房价一直在涨,当某一天,控制房价被列为政绩指标的时候,管理者想到的第一个方法可能不是增加供给、保证充足的房源,也不是控制需求、让人们可以用公租房等形式化解原有的购房需求,而是停止交易——因为政绩要靠指标说话,而价格指标有赖于交易,一切对于市场的调控手段都间接作用于价格指标,没有交易当然也就没有价格……

    同样的逻辑,要评选文明城市,要想政绩答卷漂亮,你有两个选择:一是开展一场浩浩荡荡的食品安全检查,并且长时间的进行蹲点坚守,从食品来源、加工过程到下游渠道全程防范,并且建立有效的应急预案,并且多年如一日坚持下去;另一个选择是在抓食品安全的同时严格控制负面信息传播……如果要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应该选择第一个;但如果要交一份满意的政绩答卷,也许第二个更立竿见影。因为政绩要的只是“没有重大安全事故”而不是“食品安全”。

    如果一定要作为政绩考量,宁可将查处食品问题企业、问题产品作为一项加分项。即如果一年之内查出并处罚、处理了当年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可以在政绩评估及文明城市评选中获得一定的加分。因为问题不管是否被列入政绩都是客观存在的,说一旦发现问题要被罚,那谁还敢发现问题?与其这样,倒不如奖励那些发现并解决了问题的,至少鼓励大家去正视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吧。

    作者邮箱:bigyuanli@hotmail.com,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