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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盟并非赚钱工具
http://www.100md.com 2012年7月30日 医药经济报
    (本文所称“联盟”为名词状态,非动词状态下的联盟行为。)

    夏末秋初,药店联盟又开始进入活跃期。最近,某药店联盟的代表在一公开的行业论坛上发表了如下观点:药店联盟实质上是一个商业公司;(会员连锁)拿钱出来(投资联盟)才是真玩;不出钱的(连锁药店)就不跟你玩。此论一出,立刻引起台下听众不少议论。

    笔者认为,上述说法其实是某些“实体联盟”组织者的心里话,虽然表达得有点赤裸裸,但让一直困惑的一些会员连锁终于不再困惑:尽管都是瞄准会员连锁口袋里的钞票,但有些人说话很有技巧,他们首先会用一些很高远的目标(比如联合上市)和堂皇的理由;而这位可敬的代表则一语破的,直接告诉大家:想玩联盟?拿钱来,没钱就别玩(不跟你玩)!

    因为话来得直接,所以疑问也就马上直接来了:正是因为赚不到钱,又竞争不过大连锁,所以才想到联盟,没钱就没得玩,这联盟是玩钱还是玩力(竞争力)呢?先交钱,据说这是投资,这种投资方式合法吗?药店联盟是民间组织,可以作为盈利机构吸引投资吗?凡投资都追求回报率,投到联盟的钱如果没有回报(甚至亏损,这几年已有不少先例),由谁来承担责任?把药店联盟作为商业公司运作,受法律保护吗?如果本来就是商业公司,却打着“联盟”的旗号集资,而现在医药商业公司的日子并不比药店好过,把连锁药店捆绑到商业公司这条船上,这是诚信行为吗?

    谁都明白,这些疑问并不好回答,最起码会难以自圆其说。

    依笔者之见,所谓联盟,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单位为了共同行动,通过正式协定(条约或合同)建立的组织。这就是说,成立联盟的前提是参与者各自的独立性和目标的一致性,大家坐到一起,说好了,只要签个协议就成,不必像成立公司(实体)那样需要依法报批。同时,“联”和“盟”词义上的动态性,也表明了联盟这一组织形式的松散性和不稳定性跟公司(实体)的差别。联盟就是联盟,公司就是公司,二者是有本质区别的。

    由此得出本文观点:药店联盟应该是资源平台,不是赚钱工具;药店联盟可以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但一定不是利润的直接创造者;联盟可以与某些公司合作,通过冠名、广告、自愿优先合作等方式取得一定的赞助,但不能变成商业公司。

    以上观点欢迎争鸣、探讨、拍砖! (文 肖志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