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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机制与医事行为公益性(2)
http://www.100md.com 2012年8月1日 《探索与争鸣》
     在诚信机制的建设上,我们认为有几点特别值得关注。其一,把建立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体诚信档案制度,移植于医院和患者个体诚信机制建设关系中。高效实用的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体诚信档案制度,是建立我国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突破口,我曾经指出可以将公安、司法、检察、税务、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医院等相关的信息集中起来管理,由专门的机构负责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体的纳税资料、司法记录、福利保险记录、信贷记录、资产状况等。而医院和患者个体诚信建设关系中可以移植这个机制,防止黑医院、专业医闹等现象。

    其二,建立健全相关的诚信奖惩机制。构建诚信社会,必须要有制度性的奖励和惩罚机制。只有在制度的约束下,人类文化才能成为可持续性的力量,对失信者进行惩罚,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制,为他的失信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在全社会形成人人诚信的社会风气,不仅要重视惩戒,还要有鼓励。通过奖惩制度的运行,使诚信逐渐从他律转化为自律。在诚信奖惩机制中应包含不讲诚信者的退出机制,使黑医院、专业医闹没有存在的市场。

    其三,完善医院内部的诚信制度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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