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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脚医生的合作医疗(2)
http://www.100md.com 2012年8月25日
     当时的怀柔,连比较偏远的山区,也普遍实现了合作医疗。

    1968年,毛泽东批转了湖北省长阳县乐园人民公社举办合作医疗的经验,称赞“合作医疗好”。由此掀起合作医疗的高潮,到1976年,全国90%的大队办起了合作医疗。1978年,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被写入宪法。

    赤脚医生的选拔、培养和工作

    1968年9月,《红旗》杂志发表《从“赤脚医生”的成长看医学教育革命的方向》的文章,自此,“赤脚医生”的名称走向了全国。“赤脚医生”是指农民对未经正式医疗训练,仍持农村户口,“半农半医”的卫生员的亲切称呼。大量的赤脚医生是在1968年之后涌现的,多是从初小、高小文化程度的青年农民中选拔,在乡或县的医疗卫生机构经过1到3个月培训,回到农村后在不脱离农业生产的前提下,开展防病治病工作。随着后来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和知识分子被下放到农村,后来也有知识青年成为赤脚医生和医药学背景的城市知识分子充当赤脚医生。

    北京怀柔县某乡下放的医务干部回忆:

    “当时的赤脚医生是不需要动员的,村干部一推荐,他还是愿意干的,因为他不用下农田劳动,不用那么晒那么苦了,而且待遇也比较高,也挺光荣。赤脚医生是记工分的,工分水平相当于大队干部副职,男的10分,女的8分,是最高的工分。对此群众也基本没什么意见。赤脚医生的人选,绝大多数还是初中毕业的,在村里有一定威望,村干部看着这个小孩不错就推荐了,当然个别的也可能是村干部的亲戚。

    “当时卫生室的赤脚医生主要还是给农民看病,也包括村干部。我们不去赤脚医生那儿看病,我们那阵儿都算是国家干部,到公社卫生所看病。卫生所看不了,就转诊到县医院。

    “他们选送了谁谁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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