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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购“感冒药”需消费者配合
http://www.100md.com 2012年9月10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3773期
     8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限制最小包装规格的药品麻黄碱类含量;同时,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查验、登记购买者身份证。

    笔者注意到,此通知一发布,即引起社会热议,其中对此提出质疑的消费者不是个别。比如,有人撰文称,“对含有麻黄碱类成分的药品实行限量销售,以此堵住提炼制造毒品的源头”,显然是有关部门“一厢情愿”的想法,而限购“无疑是将监管成本转嫁给了药店和广大消费者”;有人建议,“严把药品生产、批发等重要环节,从源头上杜绝犯罪分子获得麻黄碱”。

    对限购含麻黄碱类感冒药的规定,有不同意见,这很正常,但细察质疑者的看法,我发现,其中大多是对含麻黄碱类感冒药随意销售的危害认识不清,对犯罪分子利用麻黄碱****的情况不了解。从近些年破获的****案来看,犯罪分子****的原料,基本上都是由含麻黄碱类的感冒药中提炼而得。由于对含麻黄碱类感冒药生产、批发环节的监管较为严格,不法分子获得麻黄碱的主要途径,便是药店的零售,进而“积少成多”。

    事实上,对含麻黄碱类感冒药的零售进行限制,并非像某些人说的是监管部门的“一厢情愿”。笔者记得,2008年北京举办奥运会时,为防止含兴奋剂药品滥用,药监部门加大了对含麻黄碱类感冒药零售管理的力度,就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当然,严格限制零售,会给消费者的购买增加一些不便,也会给一些药店的经济效益带来影响。但我们不能因此就否定限制销售的做法,就像我们不能因为嫌麻烦,就放开对度冷丁、安定等药品的监管一样。为了减少安全隐患,有时增加一些社会管理成本,也是必要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感冒药时,每人每次购买量不得超过5个最小零售包装”的规定,非自今日始。这次消费者批评限制含麻黄碱类感冒药零售的规定,主要还是觉得,实名购买和使用“多有不便”。这说明,要使此项规定落到实处,还需要消费者的大力配合。过去,限制销售的规定在有些药店,之所以形同“一纸空文”,就在于药店或单纯追求经济利益,或迁就部分消费者的“方便购买”意愿。笔者认为,如果每位消费者都能理解并支持限制销售的规定,并自觉监督药店的销售行为,那么,含麻黄碱类感冒药的销售一定能得到规范,利用含麻黄碱类感冒药****的犯罪也会大为减少。, http://www.100md.com(张铁鹰 山东省龙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