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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违法销售“三品一械”现状分析 ——通过投诉举报工作透视互联网上违法行为及监管现状
http://www.100md.com 2012年9月25日 中国医药报 2012.09.25
     互联网市场交易的兴起和普及,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交易提供了广阔的舞台,推动了产业发展,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问题。网络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影响了正常的网络商品经营秩序,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常见网络违法现象

    网络违法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日益猖獗,相关大型网络非法售卖药品、保健食品等产品的现象较为严重。通过对国家局投诉举报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网络渠道投诉事件的汇总分析,互联网市场常见的违法违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

    一、非法网站售假

    对于没有合法备案的非经营性网站或没有取得ICP许可证的经营性网站称之为“非法网站”。由于网站审批过于宽松、销售形式虚拟、消费者对于实际产品很难断定真伪。销售方利用大量无资质的非法网站,上传产品模糊图片、大肆宣传产品功效,并以邮寄等方式进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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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合法交易平台违法

    此类网站属于官方认可的网站,拥有ICP备案信息,并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及交易服务资格,具备发布药品信息及销售非处方药的资质。可是,根据投诉举报情况来看,这类网站的违法行为只多不少。

    此类网站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他们只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却促进药品交易进行;利用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资格网站违法销售处方药、甚至非法销***类、精神类药品。

    三、大型电子商务平台泥沙俱下

    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如淘宝网、阿里巴巴等,该类网站通过审核机制为各类商家提供交易平台,交易产品种类繁多,涉及各类产品。虽然进驻其中的商家经过审核后进行销售,但由于商家素质参差不齐,交易平台监管松懈,出现一些个人利用商务平台违法销售的现象,如普通食品、保健食品违法宣传,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假冒产品等情况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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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夸大宣传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夸大产品功效,含有绝对化用语和不实的承诺,如“根治”、“根除”、“不反弹”等用语和“无效退款”、“无毒副作用”等承诺;二是夸大宣传治疗作用,编造治疗机理,严重欺骗、诱导消费者,此类违法主体多数为合法的正规产品,却运用非常规的广告形式混淆消费者试听,进行虚假宣传,让受众产生误解。

    监管现状与问题

    “三品一械”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体制主要是针对实体生产和经营机构,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针对互联网发布“三品一械”的情况出台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要求通过互联网提供药品、医疗器械交易服务的企业必须经过审查验收并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然而,保健食品、化妆品的互联网销售进入门槛较低,问题也更多。目前,我国没有一个明确的关于网络销售“三品一械”的监管制度,不法商家乘虚而入,使得网络宣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件层出不穷。中心通过对比分析,认为监管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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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技术手段落后、法律不完善

    针对互联网的监管主要采取行政手段,技术监管相对薄弱。互联网变动性大、信息繁杂,怎样发现网上违法行为的存在、如何保障网上销售的产品质量等问题都需要通过技术手段解决。涉及“四品一械”的网站众多,涉嫌违法销售的形式五花八门,当执法人员发现了互联网非法产品的存在,非法经营者可能在短时间内换用另一个地区的网站接入口,难以抓住其违法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如果出现假冒伪劣产品,商场有先行赔付的责任或受罚”,而网站作为虚拟交易场所的提供者则无法追究其责任。

    二、监管协作机制不健全

    互联网“三品一械”交易的监管是一个综合性的、涉及多部门相互协调的工作。根据各部门职责划分情况,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只负责前置审批,信息产业部门负责电子交易的政策指导、行业监管和协调,工商部门负责网络经营手续的登记注册和广告,公安部门则监督交易安全和涉嫌犯罪的行为,另外还涉及到交通、邮政、金融、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各部门缺乏快速联动机制,缺乏部门间的高效率配合,很难对相关案件进行全面追踪调查。如何协调多部门执法,避免出现推诿扯皮、职责不清、执法不力的问题,仍然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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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此类投诉举报 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投诉量大,落实比例不高。中心通过对近期网络违法现象的投诉举报案件汇总分析发现,互联网违法经营方面的投诉举报量占投诉总量的30%,能够彻底查处的案例较少。由于网站数量庞大,用户身份隐蔽,现有的查处手段难以适用互联网违法行为的查证。在网上产品经营者、产品生产企业及违法网站发布者的界限模糊不清,如何弄清交易主体的真实信息和调查取证存在许多困难。

    违法销售根治难。互联网虚拟性和信息发布即时性的特点限制了监管部门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违法网站大肆宣传产品功效,产品信息含糊其辞,对于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主要信息却只字不提;网络交易多为邮寄方式,没有实际经营场所。针对这种现象,执法人员只能对违法网站进行处罚,无法查找生产源头给予彻底打击,治标不治本。目前,电子商务平台如淘宝网对其商家销售不合格产品采取的措施是“关闭商家商品链接”;不法商家往往改头换面,几天之内店铺又在网上重新开张,难以根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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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关闭效果不理想。中心自挂牌运行以来,接收到的关于互联网违法销售“三品一械”投诉举报数量较大,违法事实较为明确。据不完全统计,中心转送至工信部门要求关闭的网站数量多达150余件。然而,对于网站关闭的办理情况较难落实,有些案件无法反馈给投诉举报人明确的处理结果。经过后期调查,中心发现50%需要关闭的非法网站仍然处于开业状态,继续实施违法销售,屡禁不止。互联网违法案件的处理流转程序繁琐,所需时间过长,转送的案件处理情况得不到有效落实,打击力度就难以保证。

    完善监管机制 亟待法律规范

    经营企业素质参差不齐、流通秩序混乱等问题一直是网络销售行业发展的瓶颈,亟须法律予以规范。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产品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必须严厉打击。对于如何加强网络产品交易监管,笔者有如下建议:

    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对网络销售“三品一械”实行市场准入登记管理,网络发布产品广告实行备案登记制度,保证网络销售及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监管部门可以考虑建立产品经营审查制度,对网络销售“三品一械”及发布的产品信息先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网站才可以取得统一的审查标志,这一标志贴于该网站的明显位置。这一举动可以推动行业自律,也可以为消费者提供辨别真假的方式。对于违反国家规定,违法情节严重的行为,相关部门对网站制作者、产品信息发布者、管理者给予严厉的惩处,保障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加强完善联动机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与工商、工信、公安等部门的联动,规范网络交易行为,可以与工信部共同构建互联网舆情监测机制,变被动查处为主动监管,主动监测违法现象出现,把网上“三品一械”违法违规现象扼杀在萌芽状态。

    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中心通过日常与投诉举报人的沟通发现,人民群众普遍缺乏对虚假产品的识别能力,对于各行政部门的职责还不明确,遇到问题往往要几经周折才能找到相应的监管部门。因此,宣传普及“三品一械”安全知识,将会引导消费者正确消费,方便人民群众及时有效地进行投诉咨询,有效维权。, 百拇医药(国家局投诉举报中心  毛振宾  赵&n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