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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389009
内蒙古兴安盟少数民族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状况研究(2)
http://www.100md.com 2012年10月15日 赵菊花 褚继辉
    参见附件。

     三 对策建议

    1.加大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力度

    一方面,积极做好正面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等多元媒体,采取举办培训班、开设专栏、印发手册、张贴标语等方法,开展大规模、深层次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提高参合率。通过农民身边的具体事例来提高农牧民对“新农合”政策的认识,使广大农牧民树立互助共济意识,增强农牧民参与“新农合”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另一方面,宣传内容要针对农牧民最关注的问题,要着重告知农民新农合基金收支管理的方式、医疗机构运作的过程,要积极宣传“新农合”的特点及优点,尤其要详细解释医疗费用报销的范围和程序,使广大农牧民了解掌握新农合政策的相关知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2.提升医院服务质量,政府部门加强监管

    要建立健全新农合管理组织、医疗单位及参合者三方制约机制,实行管办分离,规范运作,监管到位。县级新农合办要集中精力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违纪查处力度,做到定期与不定期到乡镇医院检查。乡镇新农合站(所)必须做到严格执行理疗服务项目指导价和收费许可项目,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现象,杜绝住院基金不合理支出,做好查房制度,验名身份,遏制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引导参合农民就近就医,提高门诊就医率。

    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切实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水平,树立为人民服务的职业理念。在定点医院专门设立新农合报销窗口,有专业人员负责报销事宜,农民出院时可以现场报销,减轻农民看病的经济负担,同时也可以有效遏制医院乱收费情况的发生。健全农村医疗卫生诊所或服务站,保证农村居民看病、治病难的问题得以缓解。

    3.简化报销程序,适时调整报销补偿,规范药品种类

    加入“新农合”就是为了减轻治病负担,应便捷、简单地落实好住院报销的政策。

    首先,应当由医院、合管站及时一次性书面通知,让患者补充提供,避免以此为由拖延报销时间。医院合管站收到报销材料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定,此外不属于报销的应当向报销人发出拒报通知,并说明理由。

    其次,适时调整报销补偿方案,使其控制在合理水平,落实方案的合理性。卫生行政部门尤其是经办机构及相关机构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审视、观察实施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重点要在起付线、分段补偿比例、受益面、受益水平这几个关键点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参合农民意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实施方案,让农民“量入为出”的资金开销内最大程度的受益,对基金有结余的旗县及嘎查,在条件可行的情况下,对全年未享受过医药费用补偿的参合农民,可为他们进行常规健康检查,这样可以有效地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保护参合农民的切身利益,起到无病预防,有病早治的作用。

    最后,适当增加报销药品的品种和提高医疗费用的报销比列,最好能增加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制定基本的药价目录,合理确定品种和数量。制定基本药物零售价格,在指导价格内,根据内蒙古兴安盟德佰斯镇阿拉坦浩特嘎查具体情况确定本地区的统一采购价格,规范药品采购.

    4.加大对蒙医药建设方面的支持和扶持力度

    蒙医药作为内蒙古兴安盟少数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的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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