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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献器官的路 怎么那么长
http://www.100md.com 2012年12月28日 北京晚报
捐献的路 怎么那么长

     如果不是夜深人静,要是正赶上早晚高峰时,这样的辗转不能想像。捐献器官的路怎么这么漫长,要是常人也有这个愿望,其亲人也愿意执行时怎么办?他们该怎么做?感觉这么麻烦会不会中途放弃?

    再过3天,作家史铁生已经离去整整两年了。他捐献的肝脏延续了另一个生命。可为了这捐献夫人伴着他走了最后的19公里,到了3家医院,历时6个多小时。让人不禁问——

    史铁生生前就表达过想把自己的器官捐献的愿望。2010年12月31日的那个夜晚,他的夫人陈希米等人为完成铁生的愿望,从东向西穿越偌大的北京城,伴着他走了3家医院。先是从城东的朝阳医院到城南的宣武医院,行车距离8.7公里,接下来再出发,从宣武医院到城西的武警总医院,距离10.18公里。从铁生因脑出血陷入深度昏迷,希米决定实现捐献的那一刻起,历时6个多小时。

    过程再现

    2010年12月30日晚上9点半多,120救护车载着昏迷的铁生,从朝阳医院的急诊转向由凌锋教授任主任的北京宣武医院神经外科。凌锋说她要用职务之便对铁生破次例,找间单独的病房,希望他最后能走得平安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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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将史铁生送往宣武医院的路上,凌锋教授就给天津红十字会打电话,让他们派人来。因为遗体捐献需要一系列复杂的手续,到宣武医院后实施保守抢救,以等待天津红十字会派出的器官捐献协调员从天津赶来。3小时后天津的协调员终于赶到,陈希米签署了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器官捐献志愿书等。这时,宣武医院的大夫和天津红十字会的协调员却说,要带着铁生继续出发。当时陈希米等人都愣了:怎么还要再转院?此时已是12月31日凌晨两点多。

    原来宣武医院不具有器官移植资质,而在北京与天津红十字会有关联的,只有武警总医院。于是从30日晚6点开始进入朝阳医院急诊室,后转入宣武医院神经外科,到已坚持到31日凌晨两点多的铁生,又被抬上救护车,转入第三家医院,才完成他那“白白烧掉未免可惜,浪费总归不好”的生前遗愿。

    问题一

    为什么舍近求远

    如果病人和家属要捐献器官,最好是让病人和家属原地等待有资质医院的医生赶过来手术。如果医生不能来,那就找一家距离近的医院。这一方面是免得病人和家属折腾,令人纠结焦虑;另一方面也是器官移植的需要。因为国情民意,目前我国实行的不是脑死亡,而是心脏死亡后获取人体器官,病人心跳停止后,留给医生和病人的时间不多,因此要争分夺秒。人心脏停止跳动后,血液循环也随之停止,导致其他器官功能渐趋衰竭,器官允许缺血的时间是:心脏3至4分钟,肝脏5至8分钟,肾脏30分钟,骨和眼角膜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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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前北京宣武医院的确没有做过器官移植,不具备摘取人体器官的资质,但在它的南边有北京佑安医院,北面有北大人民医院,两家医院都是开展肝移植多年的有资质的医院,人民医院的眼科也可以摘取眼角膜。而且这两家医院的肝移植中心长期都有十几位在等待移植的病人。宣武医院到佑安医院距离是3.32公里,宣武医院到北大人民医院的距离是5.66公里,而宣武医院到武警总医院的距离是10.18公里。如果说朝阳医院到宣武医院还是与铁生的人生有关的话,那么剩下的路则跑得真是有点冤枉,甚至完全可以避免。

    为什么舍近求远,家人朋友要提心吊胆陪伴着史铁生跑上近20公里的路去捐献器官?原因就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与卫生部于2010年3月启动的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当时的11个省市中没有北京,而天津在其中。其后试点省市又扩大到16个,但北京还没有进入。这就意味着眼下如果北京市民要捐献器官,理论上也会有这样的过程。

    再进一步,就是很多医院有顾虑,怕担风险,不愿开展器官捐献工作。在医患关系紧张的现实面前,很多医生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开展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目前全国只有160多家,而有捐献意愿和潜在可能性的病人,在人生的最后阶段可是分散在各家医院里。广东深圳是捐献器官做得较好的城市,但就在今年9月发生了一件事,一位名叫赵香的22岁的打工者,在离开这个世界前有个最后心愿就是捐出全身的器官。但她没能如愿,因为其所住的医院不愿提供手术室。在转院途中她的心脏停止了跳动,因耽搁过久,她的大部分器官不再适合捐献,最终用于救人的只有眼角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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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评

    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曾表示:阻碍我国器官捐献的不是我国的文化传统,落后的是我们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目前,卫生行政部门、各地红十字会之间以及与其他单位之间,还未形成规范有效的协调机制。按照现行规定,捐献器官者在工作地实现捐献需要户籍地、近亲属所在地等出具相关捐献手续,等各种手续办全了,恐怕最佳捐献时机早已错过。

    问题二

    谁来帮扶捐献者家属一把

    史铁生离去的那天晚上,宣武医院凌锋医生的角色其实就是位兼职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虽然没有红十字会的认证,好在她是神经外科的专家。她联系了天津红十字会的移植办公室,那里派了专职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前来。

    按照我国现有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器官捐献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凡有意愿捐献器官的个人,可以在生前通过书面的形式申请器官捐献登记。对于没有登记的,在其身故后,如果其生前表达过捐献意愿,其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帮助其完成捐献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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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铁生生前有捐献意愿,夫人陈希米要完成其意愿,铁生说的是一句话,可希米却要经历整个过程。她面对的是失去亲人的巨大悲伤,同时还要理智地阅读捐献器官的说明文字,填写一系列表格,帮助其完成意愿。

    在国外有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国内一些地方也有。他们和家属共同面对器官捐献,协助家属来完成。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总设计师王海波介绍,器官获取的前提是要对家属给予周到且有力的支持,不应该让器官捐献这件事再增加家属的负担,要减少或是避免他们包括心理、情感和经济上的负担。他说对家属而言,器官移植不是一个纯医学的决定,而是一个情感的决定,一定要呵护,要细致入微。他们做出的决定,应该被肯定、被鼓励、被尊重。王海波讲述了前不久发生的一件事:一位决定捐献孩子器官的妈妈希望最后再为孩子讲讲她喜欢的故事,孩子在重症监护病房,那里的管理非常严格,护士长再三考虑,没让她进入。结果这位妈妈只能在病房外对着孩子所在的方向讲故事,妈妈是在楼道里和孩子告别(这件事让医务人员难过。据悉,该医院已准备为捐献器官者安排了专门的告别间)。所以我们的器官捐献与获取的过程需要全方位的设计,而器官捐献协调员是其中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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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器官捐献协调员需要有专业资质。红十字会对专职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规定的职责是:负责人体器官捐献的知识普及、宣传动员和咨询;与潜在捐献者家属进行沟通,讲解器官捐献的基本常识以及相关政策等;指导捐献者或其亲属填写自愿捐献书、登记表,指导提出救助的困难家庭填写人道救助申请,并向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报告;见证器官获取和运送过程;参与协调对捐献者家属的慰问等工作。

    点评

    北大器官移植中心主任、北大人民医院朱继业教授说,器官捐献的理想状态是,病人若要捐献可告诉医生,然后医院联系红十字会的协调员和器官获取组织,在心跳停止后安排有资质的医院的医生来取,而不用病人和家属“跑来跑去”。至于决定捐献后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比如用人工肺维持呼吸,不用家属支付。同时完善统一的、公平公正的全国器官分配与共享体系,形成科学的器官分配制度。捐献者在丧葬方面民政部门要有优惠政策。

    本报记者 张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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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链接

    卫生部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每年有150万名患者需要通过器官移植来拯救生命,但是,每年可供移植的器官数量还不足需求量的百分之一。

    记者手记

    新年将到来,我们却旧事重提。作家史铁生已离去两年了,但在这两年中捐献器官不容易的局面并没有改变。一方面是器官供体的奇缺,另一方面是有人有捐献意愿,却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难于实现。就在此文写就之际,终于有了好消息,12月19日北京红十字会宣布,明年将建立器官移植管理中心。消息说市红十字会将根据卫生部的要求与市卫生局论证,探索启动器官捐献工作,争取市有关部门支持,建立器官移植管理中心。市红十字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这项工作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预计中心运营后,将可受理器官捐献等业务。期盼着器官移植管理中心的建立能更快些,管理得更科学,捐献者就不必像铁生和希米这样辗转于医院间了。

    “如果生命不能继续,就让生命延续。”(深圳红十字会的公益广告语)新年,让生命看到了新希望。,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