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该监管大处方
大处方之虞,呼唤临床药师,在医院用药的问题上,一个聪明的医院,一个想做得更好的医院,就应该趁医改的东风尽快地建立并完善起临床药师制度,让医师与药师科学地分担治疗用药的责任
吴春福专栏(沈阳药科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药学会副理事长,中国药理学会常务理事)
大处方之虞
大处方,本来是个中性术语,指由医生开出的由多种药物组成的处方,至于具体由多少种药物组成的处方算为大处方,并没有明文规定。中药的处方,10味以下的并不算是大处方,30味甚至40味以上药物组成的处方肯定是大处方。处方的大小是医生根据病情的需要来决定的,无论是中药还是西药。
然而,在当今“看病难、看病贵”的舆论与现实中,“大处方”却成了一个贬义词。它特指那些医生开具的由多种无特异治疗价值却价格昂贵的药物组成的处方。之所以人们对这种大处方诟病万分,是因为开具这样大处方的医生丧失了起码的职业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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