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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联合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 等
http://www.100md.com 2013年4月24日 中国医药报 2013.04.24
     八部门联合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

    本报北京讯 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国务院新闻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八部门4月22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进行部署。

    据介绍,此次整治行动为期3个月,国家工商总局是专项行动的牵头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整合监管资源,采取联合告诫、联合公告、联合检查、挂牌督办等形式,综合运用经济处罚、行政处理、刑事追责等手段,严厉惩治发布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和信息的违法主体。

    此次专项整治的对象是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宣称具有治疗作用的保健用品广告。

    清理检查范围包括各类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大型门户类网站、搜索引擎类网站、医疗药品信息服务类网站、医药企业及医疗机构自设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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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治的重点是有关媒体和网站发布的医药广告、信息,开办的各类专题类健康资讯节目、栏目。清理整治内容主要是:广告内容超出批准的功能主治和保健功能,宣传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以及治愈率的;使用患者、医学专家、科研机构等名义证明疗效或者保证治愈,以及冒用公众人物的形象和名义做宣传的;夸大产品功效,宣传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消毒产品具有治疗疾病作用的;利用医药资讯专版、专题节目等形式,以专家讲座、医学探秘、患者讲述用药治病经历等方式,变相发布医药广告,推销医药产品与服务的;未经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查批准,非法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国讯)

    

    做好广告监管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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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保健食品的违法广告频频出现于各类媒体,种类繁多、形式多样、偷梁换柱,尤其是在电视、广播电台所做的违法广告危害最大,严重扰乱了医药保健食品市场的秩序,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虽然监管部门一直在不断整治,但仍屡禁不止。

    笔者认为,要彻底根治违法医药保健食品广告,必须要在广告监管上做文章,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利用现行的管制手段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力度,及时向工商部门移送违法广告。

    二是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批的广告,要到发布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审查完广告的原件后,由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局直接传输给同级电视台、广播电台并电话告知,避免广告主偷梁换柱,用另外制作的违法广告代替审批合格的广告。

    三是由当地政府牵头,组织宣传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商部门每年定期召开(至少每个季度)联席会议,研究违法广告的治理问题及解决办法,签订责任状,并纳入政府绩效目标考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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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是通过严查广告产品,加大抽验力度,曝光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企业及品种,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等手段,使广告市场秩序能有一个根本的改变。 (李岫燊)

    

    违法医药广告治理进入集中整治阶段 数十套广播电视频率频道被责令整改

    数十套广播电视频率频道被责令整改

    本报北京讯 5月7日,宁夏华美整形美容医院、宁夏天伦不孕不育医院等12家涉嫌在网络广告中使用不当用语的医疗机构以及4家涉嫌发布违规广告的媒体,收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下发的通知书,被责令整改……自国家工商总局等八部门联手启动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半个月来,各地已对刊登虚假违法广告严重的10种报纸予以年度缓验的处理,责令数十套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对违规医药广告进行整改,查处50余条(次)电视医药专题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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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行动启动后,各地工商部门加强监测,督促整改。山东出台广告监测管理办法,对医药广告进行24小时监测;黑龙江对4家发布违法广告的媒体罚款225万元,并召集负责人警示谈话;河北把名人代言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列为重点查处对象……据统计,截至5月4日,全国31个省级卫视中已有27个清理整改了利用广告专题片和医疗资讯类节目变相发布医药广告的行为。

    据了解,自5月10日起,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进入集中整治阶段。下一步,工商总局将重点曝光发布违法医药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媒体。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表示,将加大对广告违法居高不下的报刊出版单位的重点监控和惩处力度,并以省、市两级广播电台、电视台为重点对象,集中清理变相发布医药广告等违规行为。国务院新闻办表示,将对传播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的网站一律采取关闭、封堵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也表示,对拒不整改或违法情节严重的网站,依法吊销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或注销备案。卫生计生委表示,将加大对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医疗机构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加强对以义诊、专家访谈、科普讲座等名义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的监测和查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表示,将充分发挥全国广播电视报纸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网作用,对违法广告高居不下、情节严重的企业和产品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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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讯)

    

    警惕保健食品五大非法宣传“陷阱”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示:

    本报北京讯 记者王春梅报道 根据保健食品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5月2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示,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在选购保健食品、辨别保健食品宣传真伪时,要注意五大非法宣传陷阱:

    “药到病除”不可信。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声称治疗功效。一些非法保健食品广告往往夸大产品功效,含有绝对化用语和不实承诺,声称可以治疗某种疾病如“根治”、“药到病除”等用语,或者以“无效退款”、“无毒副作用”等承诺,严重欺骗、诱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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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如济南基业海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证件持有人)的保健食品“海通牌奥复康片”,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免疫调节”,广告宣传“美国奥康复,天天见奇效,前列腺肥大完全好了”等。

    “健康讲座”为促销。一些不法商家利用“访谈、讲座、采访、座谈会”等形式为幌子,邀请一些假冒专家、教授和老中医在现场进行“养生”讲座,顺便兜售保健食品。不少老年人因为盲目信任这些所谓专家或名人的介绍,从而选购了大量假冒保健食品。

    “免费活动”为洗脑。一些不法商家通过利用“赠药”、“免费试用”、“发放小礼品”、“抽奖”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参加其组织的促销活动。促销现场往往气氛热烈,夸大产品功效,甚至声称根治百病。有些活动还会请一些所谓的患者现身说法,雇人制造争先恐后购买产品的假象,给老年人造成不买就没有了、不买就吃亏的心理暗示,不知不觉中被“洗脑”,从而购买产品。

    “权威证明”属虚构。一些非法保健食品广告利用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的功效作说明,以增强产品的权威性和说服力。还有一些广告含有无法证实的所谓“科学或研究发现”、“实验或数据证明”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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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联合国国际生态安全科学院指出,人类肠胃如果每天定植高活性、高含量的双歧杆菌,那么人类将可以与肠胃病绝缘,人类寿命有望达到140岁。”等无法证实的虚假广告内容。

    “专家义诊”是骗局。一些不法商家雇佣所谓的专家、教授为老年人开展免费专家体检或义诊,不少老年人受免费吸引从而进行体检或咨询。体检后,“专家”、“教授”往往会告知老年人身体存在多种问题,需要及时购买产品治疗,不少老年人因此被诱骗购买了一堆无用处且不知真假的保健食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示,消费者要警惕这五种保健食品非法宣传“陷阱”。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没有治疗作用。患有疾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治疗,不要相信违法广告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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