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药业版 > 市场动态 > 分析评论 > 违法广告
编号:12376597
媒体图利弃信 监管勿手软
http://www.100md.com 2013年7月26日 中国医药报 2013.07.26
     一直以来,部分媒体特别是二、三线城市媒体患有“医药广告依赖症”——

    区域媒体是重灾区

    在国家工商总局等八部门进行为期3个月的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接近尾声之际,公众发现,严重违法医药广告数量明显减少。

    但是,监测显示,仍有不少媒体、网站在发布违法医药广告。特别是地方电视台、广播电台、纸媒体,尤以老年类、文摘类报纸和广播电视报上刊载的医药广告违法问题突出。

    区域媒体是重灾区

    “其实,一直以来,二、三线城市的电视台和广播电台都是靠医药广告养着。”长期从事医药销售的陈先生透露,现在地市级城市的电视台都开办新闻、都市、生活等多个频道,除新闻频道外,其他频道节目不多,医药广告的时间却不少。

    广东省工商局的监测数据显示,今年1~4月,该省查处的58条严重违法虚假医药广告中,未经审查擅自发布的违法医药广告占比达65.5%,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的违法医疗广告占比12%,共涉及省属及12个地市的广告发布媒体20家。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4月的统计数据显示,150例违法医药广告中,90%来自全省13个地市电视台和广播电台,违法内容多是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以及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做证明。

    其实,全国的地市级电视台基本都一样。2007年前后,原国家广电总局曾对电视台广告做了次摸底调查,地市级以下电视台广告违法率达75%以上,其中多为医药广告;地市级电视台医药广告收入占电视台广告总体收入的20%~30%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5964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