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100md首页 > 新闻 > 行业动态
编号:12457039
新修订药品GMP实施取得阶段性成果 ——国家总局解读新修订药品GMP实施情况
http://www.100md.com 2014年1月2日 中国医药报 2014.01.02
    2013年12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无菌药品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的发布标志着新修订药品GMP的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发布公告的同时,国家总局对新修订药品GMP实施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解读。

    1. 为什么2014年1月1日起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停止生产?

    答: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原卫生部79号令,报请国务院同意,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101号)。通知规定2015年底前全部药品生产企业应达到新修订药品GMP要求,其中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应于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修订药品GMP要求。根据实施规划过渡期的有关要求,2013年12月31日是企业可以执行98版药品GMP生产无菌药品的最后期限,2014年1月1日起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或生产车间)必须停止生产。

    2. 无菌药品生产企业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情况如何?

    答:我国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共计1319家,截至2013年12月31日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4836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