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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管 确保幼儿用药安全
http://www.100md.com 2014年4月2日 中国医药报
     前不久,媒体报道有托幼机构在未告知家长的情况下,长期给园内幼儿集体服用抗病毒药物,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如何进一步做好监管和宣传教育,确保儿童用药规范落到实处成为热议的话题。

    主 持 人 本报记者 陈冠如

    本期话题 加强托幼机构用药安全监管

    本期嘉宾 江苏省靖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顾灿红

    福建省尤溪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范兆凯

    陕西省城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药械科副科长 广海东

    核心提示 严格处方药监管 加强合理用药宣传

    暴露问题 有待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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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关于一些托幼机构擅自给幼儿集体服用抗病毒药物的事件,各位嘉宾认为暴露了监管中哪些薄弱环节?

    顾灿红:合理用药宣传普及工作待加强。部分学校医务室人员或保健医生缺乏基本的预防保健、合理用药知识,对病毒灵等抗病毒药物是否具有预防感冒的作用都模糊不清,导致药物滥用现象。此外,药品批发环节的监管要进一步加强。据报道,部分托幼机构的处方药是到药品批发公司以其他单位名义开票购进的,说明少数药品批发企业没有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

    范兆凯:我认为应该彻查其抗病毒药物从何而来,不排除其从非法渠道购进,或药品批发企业未按规定将处方药销售给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或药品零售企业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和使用虚假处方。该事件也暴露出处方药未按处方销售现象屡禁不止。

    广海东:托幼机构卫生室属于医疗机构,开设门槛比保健室高,而保健室无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只需获得培训合格证即可开设。教育部门无法监管托幼机构的医疗卫生状况。卫生部门监管权有限,托幼机构普遍设置的保健室由卫生部门监管,但职责仅限于日常防疫,若违规使用处方药,卫生部门难以对其监管。托幼机构保健室不是医疗机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很难介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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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查隐患 督促整改

    主持人:对于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药品监管,各地做了哪些工作?

    顾灿红:每年,我们都协助市政府与各部门签订药品安全责任书,内容包括教育部门督促各学校全面落实医务室药械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药械质量管理制度,规范药械购进渠道,保证学校师生用药用械质量安全;我们还加强对学校医务室药械质量安全的督查,每年不少于2次。去年,我们联合教育部门对全市学校医务室、保健室开展用药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发现,少数学校医务室药品储存条件不达标,未能配备药械储存养护所必备的设备设施等。针对存在问题,都已经全部督促整改到位。

    范兆凯:尤溪县局对药品批发企业销售渠道进行排查,要求企业审核销售对象资质,细作销售台账,做到药械销售记录笔笔可查;约谈城区各主要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要求严格按处方销售处方药,对个人大量采购处方药进行实名登记。针对此次媒体报道的问题,我们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排查,共出动执法人员78人次,检查未发现药品经营企业违法销售处方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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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海东:根据媒体报道的情况,城固县局立即对全县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开展了违法使用药械摸排检查,同时对托幼机构保健工作人员、学校医务人员进行了安全用药知识专题培训活动。此外,加强了处方药不良反应监测。

    统筹兼顾 消除盲区

    主持人:要更好地保证儿童用药安全,还需要做好哪些工作?

    顾灿红:药品监管部门在审查药品销售终端是否依照规范销售处方药上,应当严格把关。比如严格审核处方类药品的进货量、剩余量以及处方量,从流程上监管处方药销售是否存在违规行为;要加大对儿童处方药品批发环节的监管力度,明确大宗批发药品的流向、手续是否合法齐全等,最大限度保证儿童用药安全。还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医务室从业人员药学相关知识培训。因常见疾病防治需要而组织幼儿及中小学生群体服药时,必须事先经妇幼卫生专家论证,并报主管部门同意;所用药品必须凭合法手续到证照齐全的正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购买。

    范兆凯:我认为处方药销售的监管时刻不能放松,同时要加大安全用药宣传力度,做到监管与宣传并重,营造人人关注用药安全的良好氛围,调动社会参与监督药品安全。

    广海东:从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入手,从制度及法律上堵塞漏洞,为幼儿权益提供最有力的保障;执法监督及管理部门应各司其责,切实负起责任,对托幼机构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定期巡查、定期抽检,发现违规行为绝不姑息,一查到底,严厉处罚。,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