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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485696
莫忽视与其他法律规章的衔接
http://www.100md.com 2014年6月5日 中国医药报
     编者按: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购物已成为一种时尚。近年来,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网络销售悄然兴起,并发展得如火如荼。我国目前还没有规范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网络销售的法律法规,药械网络销售的法律法规仅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但随着网购的飞速发展,这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已明显滞后。为加强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发布了《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本版从今日起陆续刊登各界读者的建议,希望对这一规章内容的完善有所帮助,也欢迎您赐稿。

    2014年5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不仅弥补了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网络销售法律法规的缺失;而且及时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原有规定进行了修正和补充,以适应食品药品新营销模式的监管需要。下面,笔者就《办法》的内容提几点建议。

    《办法》第八条规定:“互联网药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处方的标准、格式、有效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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