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 正文
编号:13040851
《食品安全法》修订将填补网购食品安全法律监管空白
http://www.100md.com 2014年6月30日 中国妇女报
《食品安全法》修订将填补网购食品安全法律监管空白
《食品安全法》修订将填补网购食品安全法律监管空白

    如今网络购物已经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一种重要的交易形式,网购的品种也从最初的衣服、电器涵盖到今天的各个领域,多家网络交易平台都在进行食品在线交易。然而,由于网上销售食品准入门槛低、经营地点不固定、缺乏正规手续,假冒伪劣和“三无食品”混杂其中,网购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6月23日启动对《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对网购食品将做出一系列规定,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填补法律监管的规则空白。

    ■ 雨木

    近几年,网络食品交易量剧增,但在这一领域却存在着巨大的法律空白。全国人大常委会6月23日启动对《食品安全法》的修订。这将是《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通过以来,首次进入法律修改程序。此次提请审议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对网购食品做出了一系列的规定,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填补了法律监管的空白。

    据有关媒体报道,2013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0万亿元人民币,其中网络零售额超过1.85万亿元,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3.02亿人,如今网络购物已经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一种重要的交易形式,网络购物的品种也从最初的衣服、电器涵盖到今天的各个领域,淘宝、京东商城、我买网、1号店等多家网络交易平台都在进行食品在线交易。

    然而,由于网上销售食品准入门槛低、经营地点不固定、缺乏正规手续,假冒伪劣和“三无食品”混杂其中,网购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

    网购食品应慎选卖家

    据有媒体记者调查,有些商家为将即将过期的商品及时卖掉,便以低价销售,吸引买家。不但如此,有不少食品还面临生产不合格、没有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情况。对于喜欢网购食品的人群而言,除了关注价格便宜和选择空间比较大等问题之外,更重要的是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有业内人士指出,消费者在网购食品时应该注意五方面事项:

    1.尽量选择信誉度高的卖家。网络购物网站越来越多,让人看了眼花缭乱,这么多的购物网站,难免鱼目混珠,有些商家的信誉也值得考究。近年来,因为消费者一时疏忽大意,没看清楚就登录了一些购物网站,结果收到的食品出现问题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此,业内人士建议,市民应该养成从各购物官方网站登录及操作的习惯,不要随意点击一些网站的链接登录,因为相对而言,选购官方网站或经过交易平台认证过的网店更有保障。在具体的操作上,消费者进行购物浏览时务必看清网站域名,拒绝点击卖家发过来的其他链接。

    2.注意看经营者是否有营业执照,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不仅如此,消费者网购食品到货后注意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食品外包装是否标明商品名称、QS标识、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同时要看食品的生产日期或失效日期,注意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在收到自己所购买的食品后,除了检查数量外,还应该仔细检查外包装是否合格,各种标识是否规范,一旦发现问题,应该和送货员沟通,或者拨打相关购物网站的电话。

    3.有的网站自身就是一个“大卖家”,直接销售商品,而有的则是只提供一个交易平台,交易平台让众多卖家开店销售,对网站只承担一定范围内的监督和保障责任。消费者在交易平台网购食品,在选择卖家时,不要单纯看其信誉度,还要注意每条来自买家的评价是否真实有效,是否达成了真实交易。经常进行网络购物的市民会发现,一些食品的销售情况会给人进行评价,一般而言,消费者评论较好的食品,质量相对较好一些,消费者可以比较放心地购买。

    4.选择“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如果出现产品质量等争议时,消费者采取拒绝付款等措施,相对会主动些,有利于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发现食品有质量问题的话,消费者就可以随时进行维权,这是对自己权益的保障。

    5.现在网购配送大多是经由快递来完成。但是,据悉某些快递公司接到订单后,不管是食品还是其他物品,都是实行混装运输,混装存储,混装投送,很容易导致某些食品的外包装破损,造成食品污染。

    网购进口食品存隐忧

    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日益重视,网购进口食品已经成为一种新时尚,很多人认为在网络上购买进口食品,不仅方便快捷,而且售价比市场上的进口食品便宜不少。不过,据大量调查发现,由于网络上销售的进口食品交易行为不受时空限制,导致跨区域监管难,食品交易的中间物流等环节不可控因素也比较多。对于食品类商品的经营,购物网站也只是监管其商城店铺,对食品类卖家缺乏统一的规定。尤其是以“海外代购”名义在网上销售的进口食品更是令人难辨真假。

    隐忧之一是不少进口食品无中文“身份证”。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食品市场质量监管制度》中明文规定,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没有中文标签或中文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进口食品。不过,据了解,网络上销售的所谓进口食品,绝大多数都没有“中文标签”。

    隐忧二,“CIQ”标志基本缺失。除了中文标签这一“身份证”外,进口食品还需要贴有激光防伪的“CIQ”标志,证明其经过中国进出口检验检疫。但市场上许多所谓的进口食品中,并没有带有激光防伪的“CIQ”标志。事实上,这些没有“CIQ”标志的进口食品,可能没有经过国家检验检疫部门的检验检疫,没有通过规范的程序、合法的渠道进口,安全系数值得怀疑,比如可能存在微生物、重金属超标,染色剂、防腐剂不合格等问题,有些甚至是“三无产品”,这些都可能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隐忧三,国产食品披“洋皮”。一些商家将国产货“化妆”成进口食品进行销售。有媒体近日报道称,某网店“进口食品”区,一款标名为“金富士野菜三角饼”的产品,产地信息标明为“中国大陆食品特产”,产地在东莞,却以进口食品的名义在销售。

    针对网购进口食品的种种风险,该如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呢?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联防联动,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加强沟通与合作。同时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形成舆论氛围。

    同时,广大消费者则需提升质量安全意识,科学理性消费,“火眼金睛”辨明真伪。在购买进口食品的时候,需留意三个方面:

    第一,看激光防伪的“CIQ”标志,所有进口食品都必须具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进口食品卫生证书》才能够进行合法销售,上面注明了该进口食品的详细信息,并盖有出入境口岸检验检疫部门的公章。

    第二,根据我国相关法规,进口食品包装上必须印有或贴有符合国家标准的中文标识,上面在标明产品基本信息的同时,还标明了该食品的国内销售商或代理商名称、联系电话、详细地址等。消费者可以通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查询其登记备案信息,并注意所购进口食品与其销售代理产品的品牌、品名、批次等信息是否一致。

    第三,如果消费者购买的是特殊膳食用进口食品,还应注意包装上是否标有中文营养标签;如果是购买进口保健食品,则需注意中文标识的左上方是否有蓝色保健食品标签。

    同时,业内人士还提醒,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网购后悔权做了进一步细化,规定经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但贴身衣物、药品以及食品等是除外的。消费者网购所有食品时,一定要当面查验产品,如果不满意可以当场拒收,但签收之后一概不能退换。

    入网食品经营者将实名登记

    据了解,现行《食品安全法》并未涉及到对食品网络交易的监管,在网购盛行的今日,这无疑会给消费者带来诸多潜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此次提请审议的草案填补了这一监管空白。草案第七十三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入网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

    对此,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副教授朱毅表示:“假品牌的、临近保质期的临界食品,还有三无食品,这都是在网购当中最容易遇到的。这一次的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就让它不再可能存在于一个真空地带了。无照经营也是网购食品安全的一个最突出的隐患,这一次的修订,必须让他们要持证上岗。同时让店商平台负有连坐责任,就给店商带来了一定的压力,促使他们加强对商户进驻店商平台的门槛的审核,从源头上减少了网购食品安全的隐患。”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还提到,消费者在某一交易平台购买了出现质量问题的食品时,在对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之前,该交易平台需要出面,对消费者进行先行赔付;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则由其赔偿,以保障网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13年,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肿瘤医院业务副院长葛明华曾对网络食品安全监管提出自己的看法,“针对网购食品的投诉也在快速增加,究其原因是网络销售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立法漏洞。”日前,葛明华对首都媒体记者表示,建议在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之上,加快修订完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提高网络食品经营主体的门槛,加强网络食品经营实名制管理,实行网络食品经营电子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制度,规范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与网络食品经营者的责任义务。